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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退休后落马”是一个反腐样本

2020-05-31 10:31 千龙网

5月29日18时27分,在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程波接受监察调查”消息两个小时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莫亚林也宣告被查。这两名法官在退休后被绳之以法,为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们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为执纪监督部门提供了一个工作样本。

问责追责肯定要兑现。在被查之前,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原副检察长陈波已在副检察长位置上退休5年时间,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莫亚林也从市检察院转岗到绵阳中院院长位置上退休两年时间,很显然,两人严重违纪违法的事情,绝大多数是在几年前的任职履历中发生的,在他们退休数年后再进行“秋后算账”,突显了问责追责机制的正常运行,突显了反腐无盲区无禁区无死角、永远在路上,对于以前犯过类似错误的人员来说,可能退休后也会坐立不安。

国家机器容不得败类蛀虫。众所周知,各级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各级检察院是国家各项法律执行的检察机关,法检队伍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屏障,一旦这道屏障出问题,将会出现轻纵犯罪分子、纵容犯罪行为、破坏公平正义、扰乱法治执行、阻碍法治建设进程等系列重大问题,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大众都决不容许法官、检察官队伍腐败,肃清法官队伍中诸如陈波、莫亚林之类的老老小小腐败分子,就是“保养”国家机器的需要、维持公平正义的需要、维护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需要、维护法治社会建设的需要,也只有把这些违纪违法的腐败分子及其病灶连根拔起,整个国家机器才能正常运转,局部法治社会建设才能有条不紊地推进。

监督一把手不可松劲。“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陈波曾任该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2003年任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有2个一把手工作经历,一个厅级领导干部工作经历;而莫亚林则在市检察院、市法院担任过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有法检两院一般领导干部和主要领导干部经历,他们犯下的严重错误,绝大多数是自己主动乱作为造成的,但也与部门监督、上级监督、执纪监督出现漏洞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果监督到位,即便是“一把手”也常被 敲警钟、作提醒、被巡视,一般不会出现重大问题。正是因为在信任代替监督或者说是在监督乏力的情况下,陈波、莫亚林等人才有了胆大妄为的空间和时间,也最终把自己拖下水,为法检两院抹了锅灰。

彰显官德建设的重要性。“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为政者,重在有高尚的官德。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官德的建设,要求做到“用权讲官德 交往有原则”,对领导干部具有重大启示。可以这样说,陈波、莫亚林等人的落马,不是在一般科员的岗位上落马的,而是在领导岗位上犯下重大错误被打掉的“小老虎”,可见其官德修养是不到位的,有钱任性错误思想在其脑袋里面生了根,扭曲思想左右了灵魂,把人民利益、国家利益、法治社会建设抛在脑后,这是何其恶劣的行径,从而也导致他们蒙蔽组织很多年的“两面派”行为破产,更导致了他们安享晚年成为一种奢望。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上述案例为戒,夕惕若厉加强官德修养,与党同心同向树立官德、循规蹈矩树立官德、人民至上树立官德,正心修身树立官德,始终保持为民务实廉洁的要求,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确保人品官德过得硬、退休后也太平。

(文/杜才云)

责任编辑:王大治(QJ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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