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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评丨高校退学生住宿费,不是“开恩”而是应当

2020-05-04 15:20 东方网

来源标题:东方时评丨高校退学生住宿费,不是“开恩”而是应当

近日,西安翻译学院发布通知,根据实际住宿时间,本学期将只收取学生2个月的住宿费,已经缴费的学生将退还3个月住宿费,未缴费的同学将按照2个月时间收取。本次退费涉及2万余名师生,费用总计1700余万元。对于因疫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还有专项补助。

消息一发出,各高校的同学都开始艾特自己的学校,希望来“抄作业”,还有网友直呼这是“别人家的学校”。西安翻译学院能在疫情防控期间把未住宿学生的住宿费退给他们,而且,该校还有疫情下针对贫困学生的专项补助,这无疑令人感到暖心。

然而,疫情期间学生不能返校,未能住宿,退还学生住宿费看起来不也是合情合理?何况,这也是教育部的规定。看到有高校退给学生住宿费,而言称“别人家学校”的人,还是对疫情下有关学生住宿费的规定缺乏了解。

4月10日,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中第二项提到;“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教育部在预警中第三项还提到:“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加大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可见,西安翻译学院是在贯彻落实教育部的规定而已,就是说,高校退学生住宿费,不是“开恩”而是应当。

事实上,陕西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也发文明确,住宿费收取标准按月平均计算,按学年收取的以10个月为平均基数,按学期收取的以5个月为平均基数,学校应根据实际住宿时间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科学计算,合理清退。四川等地也有类似文件出台。

足可见,从教育部到各省教育厅,关于住宿收费和退费等都有明确规定,而西安翻译学院只是行动最早的高校罢了。接下来,想必会更多高校,将结合实际发布具体的收费和退费办法。因此,学子们不必担心,只静等退费便可。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作者:刘天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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