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抚州市委组织部对两名干部任前公示,钱永明的任职资格引争议。抚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一负责人表示,其任职资格问题仍在与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沟通。(3月31日 澎湃新闻网)
一个地方在选任干部的时候,首先考虑的也许是官员的行政级别、是官员的轮岗情况,而非专业是否对口。在一个县城,相适宜的岗位有限,官员出现一定的“跨界”是很正常的,但一个镇长“跨界”当法院院长,幅度之大让人心有疑虑,需要慎之又慎。
其实,官员“跨界”引发争议早已有之。几年前,哈尔滨市原畜牧兽医局局长秦德亮,被任命为该市教育局局长,引起“外行领导内行”“以前管畜牲,现在管学生”等戏谑调侃。仔细想一想,网友的调侃也许不无道理,毕竟术业有专攻,像教育、卫生、建筑等政府部门本就有很强的专业性,让一个不熟悉业务的官员去主政,难免给人以“外行管内行”的嫌疑。在履职尽责上出现一些问题,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一个镇长去做法院院长,这从行政级别来看毫无问题,应该也完全符合干部选任条例。但大众确实还是有一定的担心,毕竟法院是一个专业性特别强部门,如果一个这个镇长对法律法规不熟悉,甚至本身就是一个法盲,他既很难在有专业经验的下属面前赢得尊重,即便下属表面上顺服,也只是受制于官本位的口服心不服;也可能在事关法律法规的执行面前越位,乱决策,甚至有可能出现干涉法官秉公执法的情况,这造成的影响就很严重了。
领导干部不是“万金油”,总有擅长和不擅长的工作,干部选拔和任命应当坚持“把正确的人放在正确位子上”的原则,以便扬其长、避其短,让他们更好地履职尽责。如果某些岗位领导干部职务短缺,确实需要“跨界”选任干部,也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只是照顾领导干部的级别,只考虑让领导干部满意,而不考虑他们的业务能力,不考虑他们是否胜任,这样只看级别,不看能力的干部选任,也是值得思考的。
让官员到一个陌生行业、领域任职,需要一个学习、熟悉、适应过程,这一方面让这个单位的正常履职遇到一定的挑战,而且也考验着“跨界”领导干部自身的学习能力。这些因素,各级组织部门在选任干部的时候,也应该综合考虑。
(文/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