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进一步破解垃圾分类难题指明了方向。前不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面启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我们越发感受到,垃圾分类已经从一项十分具体的工作上升到了事关生态环境保护,事关社会文明程度,事关群众获得感的大事。
这意味着,能否答好垃圾分类这道“必答题”,不仅是各级党委和政府所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13亿多人民必须齐心协力、广泛参与、认真落实的一项重要行动。
所以,要应对好垃圾分类的“大考”,首先,要加强宣传引导,凝聚共识。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垃圾分类已经呈现由点到面逐步推开的良好局面,无论是中央单位、驻京部队、省直机关,还是先试先行的重点城市,垃圾分类工作都已初见成效。但从目前暴露出的问题看,许多人对于垃圾分类没有完整概念,对于各类垃圾往往还是混在一起“打包处理”。因此,迫切需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更多人认识到垃圾不分类对环境的危害,从而让大家转变观念,能够知其然,起而行。
其次,要加快设施建设,满足需求。理解了“为什么做”还不够,垃圾分类工作要想落细落小落实,还必须在设施建设、技术标准,以及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各环节上下足功夫,既要给广大百姓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提供各种便利,避免出现站在垃圾桶面前“不知所措”的现象,也要加强衔接,防止前端已经分好类的垃圾在收运环节的“混装混运”,影响大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热情。
最后,要加速立法监管,倒逼责任。从国际社会的成功经验不难看出,垃圾分类的广泛推行,不能完全指望道德自觉的约束,必须辅之以严格的惩戒措施。尽管我们都明白罚款不是目的,但如果缺少了这种震慑手段,垃圾分类工作恐怕一时间还很难引起广泛的关注,在落实上难免会大打折扣。因此,以立法的形式加以确认,无疑是垃圾分类工作能循序渐进开展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