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贵州省安顺市纪委市监委在其官网发布一则名为“安顺:通报1起起草文件抄袭拼凑形式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罗建南在起草《党风廉政建设十条规定》过程中,从网上下载其他地方文件后抄袭拼凑,导致在该文件第二段中出现“坚持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不动摇”等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纪委决定对罗建南等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5月,罗建南因工作不认真负责、起草文件照抄照搬、抄袭拼凑,形式主义严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但让人稍感意外的是,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忠宁,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刘忠宁心里也许会犯嘀咕:“我啥都没干,下属犯了错,关我什么事。”甚至有人还可能替他“打抱不平”:觉得这些个领导真是被下属给“坑了”。如果他们真有这样的想法,那就很不应该,甚至可能影响他们认识到问题的根源,无助于领导干部两个责任的抓落实。
从严治党就要真管真治,领导就要真领真导。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一定要把“严管厚爱”工作落到实处,既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问题有“好奇心”,对下属“七零八碎”的事儿都有所掌握,发现问题不能含含糊糊、放任自流,必须有认真、较真的劲头,真正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又要对下级干部出现的作风问题“咬耳扯袖”,要早提醒、早纠正,避免他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近年来,因为下属“抄袭公文”,领导干部被问责的案例是时有所闻。2017年6月,磐石市明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于清波、党办负责人李毅在负责起草《明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工作规则》时,没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行调查研究,而是在互联网上下载范本略加修改。于清波未认真审核把关,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于清波、李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试想一下,罗建南起草文件照抄照搬、抄袭拼凑,他肯定该承担责任,但作为分管领导的刘忠宁,自然也是难辞其咎的,如果他履职尽责不存在问题,他对下属起草的文件严格把关,照搬照抄的公文还可能下发吗?正是因为其工作不严不实,对文件审核把关流于形式,才让一份照搬照抄的文件印制下发,造成不利影响,他被问责,何冤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