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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编外人员”的尴尬何时解

2019-04-29 14:53 千龙网

前段时间,一单位“编外人员”大倒苦水:工资低、待遇差,上级颁发的奖状证书几十个,换不来平等对待,总感觉低人一等,工作谨小慎微,生怕出现一点差错,心情压抑,就像生活在“雾霾天”。

“编外人员”说白了就是“临时工”。他们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依然战斗在各个岗位上。一些部门对待“编外人员”的态度如何?曾经有人做过总结:一是“编外人员”拿钱少、老实听话,指到哪能打到哪;二是“编外人员”来去自由,可以随时解聘,不受编制限制;三是“编外人员”可以分担编制内人员的工作负担和压力;四是出事“顶雷”,可以“洗白”正式职工。“编外人员”这种多功能角色,对于特殊性质的部门来说,“上厅堂”不一定需要“编外人员”帮忙,但“下厨房”就需要“编外人员”一展厨艺,煎炸烹炒样样要拿得起、放得下。一旦出现“暴力执法”“上班打牌”“公车私用”等有损部门形象的问题,就拿“编外人员”开刀。“编外人员”顶雷已成为一种社会病态,拉响了责任与信任的警钟。

新的《劳动法》颁布实施,规范了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的双方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保障“编外人员”合法权益提供了一道安全屏障。但在实际工作中,“编外人员”工资低、待遇差,是不争的事实。个别单位虽与“编外人员”签有用工合同,但各项权益依然得不到保障。工资核定不突破最低工资保障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也是按照最低工资缴费比例缴纳;年休假、车补、取暖费更谈不上;住房公积金因不具有强制性,部分“编外人员”享受不到此待遇;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福利的精神文明奖,“编外人员”更是难求一份羹,只能望“奖”兴叹。殊不知,根据《劳动法》“同工同酬”的规定,“编外人员”有和正式职工一样享受福利、补贴、奖金的权力。

“编外人员”微弱的呐喊和维权抗争,时不时会出现在报端。最近,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明确党政领导干部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作为一些部门的领导层,是否在法治框架下对“编外人员”有担当?让他们踏实做事、快乐工作,消除抱怨,获得平等待遇?新形势下,改革浪潮中会面临各种问题,这是一道简答题也好,论述题也好,最终的结果是需要一个满分的答案。

责任编辑:李泽杰(QU0016)作者: 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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