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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重大举措

2019-04-22 09:51 人民日报

来源标题: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重大举措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这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最新成果,是做好新形势下干部考核工作的基本遵循,是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制度保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首先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考核工作新经验新成果,标志着党的干部考核制度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推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具有重要意义。

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必须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干部考核不同于业务考核,其实质是政治考核。无论是考核内容的确定、考核指标的设置,还是干部表现的评判、考核结果的运用,都必须旗帜鲜明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必须聚焦实践实干实效。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考核。深入一线考核评价干部,把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实际成效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必须突出考准考实。要扭住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这个基本任务,实现干部考核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细化考核内容,增强考核的针对性,根据不同考核对象合理设置可衡量、可比较、能定责、可追责的考核指标;改进方法手段,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接触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以事察人,知事识人,防止从抽象到抽象、凭感觉下结论;形成明确的考核结果,把真干假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辨别出来,区分出优良中差,全面准确反映考核对象情况。

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必须强化考用结合。要发挥考核对选人用人的基础性作用,更加紧密地把考核结果与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能上能下、治庸治懒等结合起来,让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让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最大限度调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提高干部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使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全党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动力。

责任编辑:李泽杰(QU0016)作者:人民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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