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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 “飙车入刑”警示意义何在

2019-04-04 15:36 千龙网

轰鸣的马达,刺耳的急刹,令人肾上腺素飙升的飙车场面深夜在北仑街头上演……昨天,曹某等7名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北仑交警依法刑事拘留。据悉,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将飙车列入危险驾驶罪后,该区侦办的首例“飙车入刑案”。

所谓“飙车”,就是开快车,即超速驾驶,也就是“出于个人非正常、非合理原因或理由,两辆或两辆以上的机动车在道路、公路或者其他非专业训练或比赛场地或场所上以超过合理限度的速度或方式,通过相互高速追逐、穿插车道等进行竞技或比赛的驾驶机动车辆,严重扰乱或危及正常交通秩序、交通安全或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飙车的危害大矣:噪音扰民,影响正常交通秩序,每每引发交通事故,危害他人也危害自身安全。据《2019-2025年中国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救援设备行业市场专项调研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统计:2017年全国发生交通事故203049起,死亡人数为63772人;造成直接财产损失为121311.3万元。交通事故的主要成因包括酒后驾驶、逆向行驶、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行驶以及其他因素,其中就有不容忽视的“超速行驶”因素。很显然,飙车已成致命杀手。

据了解,有些人飙车,自恃开车技术好、水平高,耍张、显能!殊不知,这就是危险的开始。车速过快是交通事故的潜在炸弹!正如俗语所云:“十肇九快”。因此,依照国际惯例,各国都对车辆行驶具体路段作了严格的道路时速限制。

日前,北仑交警对曹某等7名飙车男子依法刑事拘留,彰显了对公共交通秩序的尊重、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尊重。马路如若成了飙车场,哪公共秩序、公众安全将何处安放?

笔者以为,既然《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飙车”同时入罪;有关监督职能部门就要像执行“醉驾入刑”一样,同样对飙车“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让“飙车入刑”深入人心,产生敬畏,让更多的人远离“飙车”,不去“飙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这些,也许就是首例“飙车入刑”的警示意义。

责任编辑:李泽杰(QU0016)作者:杨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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