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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 局长索手续费显“吃拿卡要”丑态

2018-12-24 14:41 千龙网

2015年下半年,冷水江市天宝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发展需要,向经开区住建分局申请补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补办证件的过程中,身为区住建分局局长的曾某某提出要10万元的办证手续费,在一番商量后,该公司虽感无奈,但由于“办证心切”,还是给了4万元办公经费。日前,曾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

所谓“吃拿卡要”,是指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向群众索取好处的形象体现。

面对“办证心切”的企业,冷水江市经开区住建分局时任局长曾某某,不是想方设法为企业解决困难,而是看作是一次难得的“吃拿卡要”机会,上演了一出“吃拿卡要”的丑陋表演。这就是:你不给我好处,我就想方设法卡你,不给你办事;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确定价码;你给我了好处,我才给你方便。

在公职人员“吃拿卡要”现象中,由于涉及的利益不多,经济负担对方能够承受,一些公职人员便认为“吃拿卡要”不算什么大问题,“就那么回事”;有的公职人员认为“吃拿卡要”是基于对方“自愿”,是“公平交易”,于是对“吃拿卡要”习以为常,并放心大胆地行“吃拿卡要”之事。这也是基层“吃拿卡要”难以根绝的重要原因。

实际上,一些基层公职人员搞“吃拿卡要”,是以手中公权作为利益交换的条件,属于不折不扣的腐败问题。这些行为实质是党员干部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是公共权力异化为管理者“私权”的表现,把服务群众的义务当作管理群众的特权,甚至借机以权谋私。基层公职人员“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损坏干部队伍形象,是“四风”和基层腐败的突出表现形式。

“吃拿卡要”的小“恶”,往往是迈向大“恶”之始。一些党员干部发生贪腐犯罪,多是从“吃拿卡要”开始的。他们并非在从政一开始本质就坏,而是从不注意小“恶”错起。由于对小“恶”缺乏足够认识,认为收点小礼、拿点小钱不是什么问题,久而久之,就从不贪发展到小贪、从小贪发展到大贪,最终铸成大错。小“恶”可以转变成大“恶”,它和任何事物的发展一样,都经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都类似一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悲剧。

古人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对基层“吃拿卡要”问题,一方面,基层公职人员要引起足够重视,切实认清危害,防微杜渐,自觉拒绝“吃拿卡要”,防止因“小”失“大”。另一方面,必须坚持长期抓、反复抓,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之以恒抓基层存在的“吃拿卡要”问题,让“吃拿卡要”者“吃”到后悔,“拿”得扎手,“卡”住前途,“要”到处分,狠刹“吃拿卡要”的歪风陋习。

责任编辑:李泽杰(QU0016)作者: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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