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纪委网站援引杭州纪委监委12月18日消息,日前,杭州市临安区一名医院党员干部借他人名义违规到农村建房受到严肃处理。而这一事件的背后,有多名村镇干部或参与协助,在建房申报手续办理上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审核监管流于形式。
一名长期住在城区养老院的五保户提交的农民建房申请让人疑惑。按规定,农村里的五保户,如果由村集体出资集中供养,其住房土地等资产应该收归村集体。而申请人严某更是一个有智力障碍神志不清的人,这样一个五保户怎么会申请农民建房呢?据了解,原来是该镇人民医院的科长郑红卫借用了五保户严某的名义申请的,而操作者正是该村的村书记。郑红卫作为城镇居民本没资格在农村建房,村书记明知道此时不可为却还为其“搭桥牵线”,实则是知法犯法,试问他的“胆气”何来?
近年来,新闻屡屡曝出个别村干部以权谋私,为人办事索要财务等违法乱纪行为。一些村干部知法犯法源,思想觉悟较差,使之不能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手中“大权在握”,使其私欲不断的膨胀,失去了初心,形成“土皇帝”心态,欺压乡里,无视法纪。同时,由于村里监管存在了漏洞,对村干部的行为不能更好地监督,给村支书知法犯法钻了空子。
为违规办事“开绿灯”的村支书不是个例,要避免村干部知法犯法,一方面要严把入口关,选聘村干部时应优先思想觉悟好的,这样才能更好地控制自己欲望的小船,避免在权力的海洋中翻船。另一方面乡镇机关要加强监管,深入到基层中去,不能放任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