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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 屡罚屡犯是“顶风作案”还是罚的太轻?

2018-12-11 15:05 千龙网

12月7日晚,山东裕隆矿业集团唐阳煤矿采空区(以下简称唐阳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10日下午,大众网记者向山东煤矿安监局核实了解到,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唐阳煤矿是山东裕隆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辖煤矿,今年以来,至少被执法部门查出违法违规行为16次,其中有一次暴露出较严重的安全隐患,被处罚款117万元。

网络语有这样一句话“家里有矿”,让人羡慕。所以,一提到煤矿企业大家习惯的会和大款联系在一起。如果按这样的套路想下去,罚款对于煤矿企业而言也许就是九牛一毛,甚至是无关痛痒。也就是说,罚款对于煤矿企业损伤不大,作用也不大。那么,加大罚款数额会有用吗?

其实,罚款只是一种处罚方式,16次处罚,次数多的有些惊人。难道每次处罚都是一罚了之?只罚不管,以罚代管,只能成为安全生产的隐患。对于监管部门,面对一个屡罚屡犯的企业,不该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处罚方式,自己的管理问题吗?哪怕在8次的时候能够有所觉醒也不晚。所以,对企业进行检查了,也进行处罚了,不是履行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终点。只罚不改,或者,没有根本的堵住隐患,只是做表面文章,不仅让执法流于形式,也没有增强煤矿企业的责任心,害人不浅。

当然,煤矿企业罪责难逃。3条鲜活的生命消失背后还有几个家庭的破碎。如此大的代价,企业必须有所警醒。追求利益,不能忘了安全,安全第一不能只是标语,更不能拿工人的性命当儿戏。一百多万的罚款交得起,安全隐患的排除为什么那么难?说白了,不是难,就是不在乎,侥幸心理大于安全意识。如此看来,罚款这样的处罚模式,对于利益熏心的企业毫无作用。只有,伤其筋骨,企业自我觉醒,才是管用的有用的处罚。

诚然,企业自身的原因造成了事故的发生。但是,此次事件屡罚屡犯的对于监管部门的警示意义同样非同小可。监管软弱乏力,企业就会愈演愈烈,胆子也会越来越大,才会导致屡罚屡犯,最终造成事故的发生。因此,在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后,要跟踪到底,要把发现的祸根一个个铲除,只有这样才能让处罚产生震慑力,才能让企业有所作为。

责任编辑:李泽杰(QU0016)作者: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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