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深入,纪律的牢笼越扎越紧。然而,还是有少数一些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手、不收敛,知法犯法、顶风违纪,这些干部之所以会控制不住自己手、压制不住自己的欲望,导致自己的行为跨过纪律的界线,究其根本,还是心中没有敬畏、没有纪律。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把党规党纪牢记在心,把纪律当成自己内心之中牢不可破的戒律,唯有心中有“戒”,方能做到行而有“界”。
“戒”即道德规范、行为准则,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都要有一个基本的行为准则,各行各业也都要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党员干部是一个特殊的职业,手中握有公权力,更需要有特殊的“戒”来约束、来管理,如果党员干部心中没有“戒”,行为不受约束,必然会导致公权私用、以公谋私,用手中的公权力去谋自己的私人利益、满足自己的私人欲望,甚至是走上歪路邪路。对党员干部而言,严是爱宽是害,必须要有严格纪律规矩来管束,才能行得端、做得正,才不至于使自己的行为超出界线。
歪路邪路的前面就是悬崖绝壁,若是行不端,终有一天会走到尽头,到那时必然会悔之晚矣。党员干部为人干事要不偏不倚、不歪不斜,就必须行而有“界”,只要自己的脚不踩红线、不跨红线,才能一直沿着堂堂正正的康庄大道走下去。行而有“界”,关键在心中有“戒”。党员干部要时刻把规矩纪律挺在前面,干什么事、走什么路都要和党规党纪比对一下,看看有没有违背规矩,有没有突破纪律这条底线,始终做到不犯“戒”、不破“戒”。只要心中有“戒”,脚下自然就不会歪、不会斜,做事干事自然也就行得端端正正,不会坏了规矩、破了纪律、过了界线。
党的纪律规矩虽然都是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但要真正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绝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党员干部对纪律规矩不仅要详读细看,认认真真地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还要对纪律心存敬畏,从内心上、思想上要把纪律规矩看成是“高压线”,树立碰不得、摸不得的意识。从某种程度上讲,“戒”即是“界”,心中有了敬畏,有了“戒律”,脚下才会小心谨慎,行为才会被界线约束。
纪律这个东西,必须要先内化于心,而后才能外化于行。心中若是对破戒、犯戒不害怕,认为纪律规矩不过是个摆设,那么行为上就会更加放荡不羁、无法无天。党员干部必须要明白纪律绝不是儿戏,唯有心存敬畏、心中有“戒”,才能行而有节、行而有“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