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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评] 抗癌药价格降了,患者的生存率高了

2018-11-01 14:54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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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惠民新政,从11月15日起,将国家组织谈判的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品,全部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同时将以上药品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

加上之前已纳入的抗癌药,目前,共有35种国家谈判的抗癌药纳入北京市医保报销范围,进一步减轻了患者用药负担。对癌症患者来说,抗癌药就是救命药,医保兜底高昂药费,给经济实力不强的患者家庭带来了生存希望,患者的生存率大大提高了。

前不久,一部《我不是药神》揭开了国内患病群体用药难、用药贵问题,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总理为此特别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加快落实抗癌药降价保供等相关措施。

百姓的“痛点”,就是民生工作的“发力点”。国家也在积极推动抗癌药系列利好政策的出台。5月,抗癌药零关税落地;8月,国家开展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提出“推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医保目录内抗癌药集中采购,对医保目录外的独家抗癌药推进医保准入谈判”;9月,国家药监局通过优先审评审批程序,许可两类抗癌类药物上市;11月,国家医保局亲自参与价格谈判,在尊重制药公司盈利的基础上征求对方意见,用“以价换量”的策略让药品得到最大幅度的降价,17种抗癌药品,得以全部顺利纳入北京市医保报销范围。

这次惠民政策的一大亮点是降价幅度大、报销额度高。这17种降价抗癌药中,最低降价31%,最高降价71%,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56%。为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北京市不仅将这17种药品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同时还全部纳入恶性肿瘤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参保患者在门诊治疗时使用上述药品发生的相关药品的医药费,可以享受住院的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

以治疗“直肠癌”的靶向药“西妥昔单抗(爱必妥)”为例,国家谈判前,个人年均医药费近24万元,谈判后个人年均医药费约10万元,北京市将其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后,城镇职工个人年均负担将进一步降低到2万元左右,大大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这次惠民政策的另一个亮点是更人性,更灵动。进口抗癌药一般价格高,专利期短。本次17种抗癌药分有效期内和有效期满两种医保支付标准。有效期内,如果有这17种药品的仿制药上市,或出现药品市场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现行支付标准的情况,国家将对医保支付标准进行调整;有效期满后,国家也将调整这17种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届时,北京市将根据国家的调整情况,同步调整本市相关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近年来,北京市医保部门不断完善特殊病政策,调整增加特殊病病种,本市门诊特殊病范围从最初的3种扩充到了11种,覆盖大病患者9万余人。对部分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大病患者,其门诊治疗的相关费用,按照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执行,且360天内只收取一个起付线。

当然,这35种抗癌药只是开始,还有更多的病种,更多的进口药、特效药需要谈判,纳入医保体系,惠及更多患者和家庭。癌细胞存在于每个人体内,抗癌是个全民范畴的长效行为,只有生产与引入的抗癌药品种更多,纳入医保的药品范围更广,降价的幅度更大,才能让更多的癌症患者获得生机,提高存活率和生活品质。

不断扩大、增加进口抗癌药纳入医保的比例和品种,是减轻患者和家庭的利好政策,但想从根本上降低药价,普惠更多患者,还需要加大对抗癌药物的自主研发,把药品定价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上。(千龙网评论员 池青)

责任编辑:倪恒虎(QU0012)作者: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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