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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 官场雅贿“穿马甲”难掩贪腐“真面目”

2018-10-30 14:44 千龙网

近日,有媒体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挖”出了一则关于“雅贿”的新闻。据《马伯乐单位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真才基,在担任电信科学技术院院长、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董事长期间,帮助金马伯乐国际公关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非法获利约9020.992万元。为感谢真才基的帮助,该公司董事长马伯乐于2010年为其送去一部徕卡S2相机及镜头,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2万元;2014年为其送去一部徕卡M相机及镜头,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8万元。

官员“雅好”原本无可厚非,既可以陶冶人的性情、丰富精神生活。但是把“雅好”跟“贿”沾染,就是真腐败。在一些落马贪官受贿的物品清单中,越来越多的开始出现一些珍奇古玩、文人字画,甚至一些笔墨不佳的领导开始扎堆书法协会,各处题字请题者无疑是想在盛赞“洋洋洒洒,笔走龙蛇”之余,奉上“润笔费”,出书成名牟取暴利,优雅式的腐败,让贪腐变得越加艺术化,文艺范,“雅腐”这种贪腐形式也更加隐蔽,这就让许多贪官们瞬间披上“艺术家”的外衣,瞬间将贪污隐晦在“雅腐”的遮羞布下,让这些所谓的官员“艺术家”们,纷纷踮起“雅腐”的脚尖,在文化圈“大显身手”。

好船者溺,好骑者坠,君子各以所好为祸。培养雅好本无可厚非,可是有些官员却费尽心机将自己的“雅好”广而告之,使得“雅好”摇身一变成为“雅贿”,给腐败也披上了一件“文艺”的外衣,自己也掉进“大染缸”中无法抽身。脱掉雅贿“新马甲”实质还是真腐败,不论俗贿还是雅贿,都是贿赂,都是贪污腐败的一种形式,并不影响对违纪或犯罪行为的定性。想借“雅”为名掩盖贪腐行径,也就只能“自欺”了,“欺人”完全属于痴人说梦。

无论是“爱玉成痴”的倪华科,还是“爱好品茶”的邹文强,再到“痴迷摄影”的秦玉海等,他们的“折戟沉沙”,无不见证着“雅贿”的巨大杀伤力,无疑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当然打击雅贿不仅仅把矛头指向高档奢侈品,要想彻底斩断“特供奢侈品”的腐败链条,将权力染指下的文艺贪腐的“摇钱树”彻底连根拔起,必须管好政府的钱袋子,从权力的源头斩断雅贿的产业链,从规范权力的角度努力,要消灭贿赂手法“创新”和“特供奢侈品”产业链,必先消除“送礼需求”和权力的腐败空间,最好的办法就是官员财产申报公示。

腐败的最大诱因,是公权力过大,釜底抽薪之计,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监督机制,明确自己权责范围,让权力暴露于阳光下,让制度成为带电高压线,莫给任何贪腐形式以可乘之机,同时把权力关进笼子,这样不论俗贿还是雅贿,就不会这样嚣张了。

责任编辑:李泽杰(QU0016)作者:曹瑞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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