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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 局长身兼数职并无不妥

2018-09-17 10:56 千龙网

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住建局局长马东一身兼5职的公示栏图片在网上热传。一人身兼5个局长,工作是否忙得开?

这张公示栏图片显示,马东任灌云县住建局局长、党委书记,城管局局长、党委书记,规划局局长,征收局局长,行政执法局局长。图片还显示,马东负责住建局、城管局、规划局、征收局、行政执法局全面工作;负责住建局、城管局党委全面工作。也就是说,马东一人身兼灌云县五个局的局长。

一个县级机关的局长身兼数职,妥否?应该说,并无不妥。

一个地方的行政部门负责人能担任几个职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由各地根据不同情况自行规划和安排。从理论上讲,只要有相同级别的空缺职数,相关负责人就可以兼任。

在近些年来的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中,一些部门受到撤销合并,一些新的部门得到组建。比如区县的市场监管局,就整合了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职责职能。越到基层单位,部门的职责职能越综合,就越存在部门主要领导身兼数职的可能性。

县级一个综合部门的业务工作,往往要对应上级政府的几个部门。县级各局设置一般都要和上级政府对应,以方便工作对接和落实,否则上面会认为县上对相关工作不够重视。这就决定了县政府综合部门的局长可能要身兼数职。比如,有的县发改局,整合了物价、粮食等职责职能,县发改局长自然就兼任县物价局长、粮食局长等职务,其所担任的职务中,其实只有发改局长的职务是实职,其物价局长、粮食局长的职务只是个虚职。局长兼任职务,主要是出于与上级机关对接工作的需要。其只领取实职职务的那份工资,绝不是兼任几个职务就领取几份工资。

一个县级部门主要领导兼任的职务越多,往往表明这个部门是由多个部门合并而成。部门的主要领导虽然只有一个,但副职往往有多个,主要领导兼任局长的那些局几乎都有副局长。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一个局长即便身兼数职,但有分管副局长的协助,有关局都能正常运转。

一个部门主要领导兼任的职务越多,意味着这个部门职责职能多,工作任务重。局长身兼数职,不是能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而是责任重大。诚如灌云县身兼5个局长职务的马东所讲的那样,“工作的确很忙,有时候忙得连轴转,有时候需要几头跑,所以我的很多工作都需要统筹好去做。”

对于县级局长身兼数职现象,一方面,对身兼数职的相关局长而言,要抓好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分工负责,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抓,都抓得好。另一方面,对县委和组织部门而言,要把年富力强、能力突出的干部选配到这些重要岗位,确保身兼数职的局长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责任编辑:李泽杰(QU0016)作者: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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