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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 纪检监察干部更需有敬畏之心

2018-08-28 14:37 千龙网

“身为纪检监察干部,把市纪委干部的身份当做结交私营企业主的’名片’,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8月10日,重庆市纪委监委发布市纪委驻市环保局原纪检组组长、市环保局原党组成员陶志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的消息后,在当地引发广泛关注。

纪检监察干部有“反腐铁匠”“反腐斗士”的称号,他们是监督权力者,但同样是执掌权力者。这是一个正义满满的部门,这是一个斩断腐败根源的部门,他们的清正廉洁尤其重要,但是如同陶志刚这种“灯下黑”的情况却不是第一次出现了。

掌权、用权成为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一个重大考验,但是总有一些干部却对自己手中的权力缺乏敬畏之心,就容易出现把身份当成“资本”,把权力当成“工具”,让为民的权力变成了“私有品”。

细想之下,纪检监察干部之所以出现“灯下黑”的情况,一方面是他们自身的修养不足,才未能做到“吾日三省吾身”,自然对于思想上的小偏差、行为上的小错误缺乏了警惕性,让“小问题”演变成了“大祸害”。另一方面,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管者”有种无人敢管的嚣张之气,导致了遵纪守法的“戒尺”松了,也就容易行差踏错。

信任不能代替。一直以来,大家都有一种习惯性认识,那就是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管者,自身应该是过硬的,也就缺乏了对其的教育,减少了监督,也正是这种信任纵容了他们的违纪违法,只要手握权力的干部都不能放松监督,不断地提醒他们严以用权,才能够让他们时刻保持警醒。

打铁还要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干部正确使用权力的约束者、引导者,更需要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才能够以上率下,起到表率作用,让更多的干部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畏。

责任编辑:李泽杰(QU0016)作者:婧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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