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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 根治高彩礼不要“放狠话”要“巧作为”

2018-08-06 15:01 千龙网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大安六村因一纸村规民约引来了很多人的关注。民约中对红白事分别给出了具体的操办标准,其中一条标明“彩礼超两万元按贩卖妇女或诈骗罪论处”,这份村规民约迅速被人们传到了网上,引起热议。有人点赞支持,但也有人提出质疑,这样的规定是否真的能刹住高彩礼的风气?

前几年,我们当地农村彩礼问题比较突出,在农村,结个婚,家里最起码盖套院子,买个好车,婚嫁彩礼少则十来万,多则20多万元,娶个媳妇就得花40万元,外债累累了。举债结婚,因婚致贫、因婚返贫屡见不鲜。但天价彩礼再高,说到底也是你情我愿的家务事,很难由当地政府部门统一制定一个具体的标准。经济条件好的,对方家长有意愿也有能力给付,此时何以进行性质的界定;对方没有能力支付而最终导致婚姻的破灭,皆只违背了道德的“合理性”,而没有违法的“要件化”,更谈不上“贩卖妇女或诈骗罪”的刑罚层次。

在法律之外,有各种各样的行为规范准则。相关效力也视规则不同而不同。有的规则本身不严谨,在执行上难免效力不佳。如有些地方制定的村规民约,存在严重的违反法律的情况。大安六村的彩礼标准,作为一地的倡导性规范,也存在表达上的瑕疵,在制定时既要立足本地实际,还要遵守法律的底线和思维。只有保证行为能够准确实施,才能使规则其“字正腔圆走得正”。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想要在短时间内扭转绝非易事。在笔者看来,要彻底根治乱象丛生的“高价彩礼”,不要简单粗暴放狠话“超过2万按贩卖妇女论处”,要“巧作为”,才能贴民心,解民忧。要善于动员各方力量,因地制宜地汇聚各方智慧,激活民间组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一要借助乡贤的力量,开展移风易俗的工作。绝大多数民众都不喜欢“天价彩礼”,把女儿出嫁搞得像买卖似的,也不喜欢大操大办婚礼,但几千年延续下来的广为民众所诟病的风俗,又没有谁敢站出来加以抵制,这里面既有面子问题,也有从众心理问题。这些乡贤从事各行各业,他们既熟悉本地乡情、又了解外界发展,为反哺家乡带来不少“新点子”。可见,如果能把这部分人组织起来,让这些乡里乡亲中的“能人”“明白人”带头抵制天价彩礼,向村民们讲明彩礼恶性循环带来的危害,一定能起到良好的效果。

二要树立农村年轻人对高价彩礼说“不”的新风尚。当下很多地方的彩礼过重,早已经被媒体反复曝光。年轻人的婚姻,往往会因为彩礼的过重而夭折。地方的习俗,以及攀比心理的作祟,让彩礼成为了年轻人不能承受之重。幸福的婚后生活与彩礼数额无关,两情相悦,踏实生活才是关键。只有正确看待彩礼,体谅彼此,方可“有情人终成眷属”。

三要抓住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让党员领导干部在移风易俗的过程中发挥表率作用。“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曾几何时,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甚至成了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带头大哥”。反过来,在遏制天价彩礼等农村不良风俗过程中,农村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利用他们的威望移风易俗。因此,相关部门还可以尝试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率先对党员干部及其子女婚嫁中畸高的彩礼进行约束,让他们身先士卒对“天价彩礼”说不;对于违规大操大办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从党纪政纪上给予批评教育乃至处分。

彩礼问题,由来已久,不是某一个文件就能扭转的,这需要规范引导,更需要长期的移风易俗。相关部门要加强顶层设计,出台引导性指导性措施,借助民间力量有作为巧作为,多重并举、多管齐下,一定能破解天价彩礼死循环。

责任编辑:李泽杰(QU0016)作者:福映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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