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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 迟到的预警信息 发来何用?

2018-07-30 15:04 千龙网

据武汉晚报报道,7月24日,武汉中心气象台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预计24日白天,除神农架、恩施西部外,我省大部地区日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局部39℃以上,请注意防范。预警信号发布时间为24日06时39分,市民孙平手机响起短信铃声,却是当日12时56分,“迟到”超过6小时。

我想大概许多人都遭遇过预警短信“迟到”现象。“预警短信不及时,还经常‘迟到’好几个小时,试问这样的预警还有什么用?

按照《气象预警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按规定及时增播、插播重要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更新气象预报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传播气象预报的媒体和单位应当与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建立获取最新气象预报机制,确保气象预报及时准确传播。

对于迟到的预警信息,气象台相关专家回应称,每次均及时发布,至于手机短信的发布流程他并不清楚。而通信运营商则表示,运营商每天从气象部门收到天气预警短信后,都会第一时间发出,但由于系统处理能力等原因,用户收到短信的时间可能会有延时。

预警信息并非一般的信息,而是救命的信号,每一条信息都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安全,预警信息及时准确,不仅能够为市民积极应对天气变化提供依据和参考,而且还为及时转移和应对提供时间,因此,预警信息迟到,后果十分严重。

鉴于此,笔者认为,相关单位应探索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应急广播系统、卫星专用广播系统、无线电数据系统、移动通信群发系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等多种手段互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利用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李泽杰(QU0016)作者:孟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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