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雇佣私家侦探跟踪偷拍,并举报多名法官违纪违法的湖南益阳商人吴正戈,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
按照职能职责规定,搜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证据资料,本是纪委监委的份内之事;同时,在纪委监委急需时,其他社会成员有义务为纪委监委提供线索、协助办结案件。
然,在2015年、2016年期间,湖南省益阳市地产商吴正戈,雇佣了私家侦探,采取跟踪偷拍等不正常的方式,取得了当地法院部分干部违纪大量证据,并上网举报多名法官违纪违法。纪委没有发邀请函,就不请自来、为纪委做事,其铲除腐败分子的正义感值得点赞。
作为普通公民,耗时两年“帮纪委免费取证”执著地这个事儿,的确是一件轰动性新闻,帮助纪委监委铲除了藏着法官队伍中的腐败分子,属于大功一件,应该给予鼓励和肯定。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公民信息受法律保护,法律不允许其他公民采取非正常手段窃取他人信息资料,无论做什么用途,都不能非法搜集他人信息。吴正戈等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和财产信息807条、通信记录和住宿信息321条、其他公民个人信息209条,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免费帮了纪委监委的“大忙”,但没有想到把自己也变成了“阶下囚”,教训是深刻的。
法治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守法公民都能得到法治的庇护,违法犯罪的公民都将毫无例外地受到法律的处罚。地产商老板吴正戈因违反公民个人信息管理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收集其他公民信息,是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他被法院处以4年有期徒刑、其他从犯从轻处理,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性光芒。
吴正戈一案,虽然他收集他人违纪证据、有功于反腐,但又因擅自搜集他人信息而锒铛入狱,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吴正戈拍到了违纪证据,但却因此成为了“阶下囚”,其对当下流行的“网络偷窥者”“私家侦探”等他人信息资料的收集者们来说,具有强烈的现实的警示教育意义。
该案,纪委监委举报者被拘,警示着每一位公民,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生活与工作,不得以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又特别是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检举搜集证据时,须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进行,不得采用偷拍、秘密跟踪等非法手段来获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