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法院传票上“传唤事由”一栏被手工填写为 “开房”一事。4月3日,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发布通报称,传票所涉及的案件为3月28日该院受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书记员在送达给原告的开庭传票上,将“开庭”误写成“开房”。目前,法院已责令该案承办法官及书记员上门向原告赔礼道歉并重新制作传票。(4月4日《北京青年报》)
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法院传票作为保障诉讼活动进行而由法院出具的文书,理应做到文字表述清楚、准确。
“开庭”和“开房”仅有一字之差,意思却完全不同。南京市江宁区法院书记员黄广凤,填写开庭传票应是经常的事,理应在填写后认真检查,并将由承办法官审核,不出现文字错误。然而,黄广凤却真实地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开庭传票的“传唤事由”一栏,把“开庭”误写成“开房”,并送达到了当事人,闹了一个很大的笑话。
把“开庭”误写成“开房”,是江宁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在其位不谋其政”,工作不在状态的表现,凸显马虎的作风。江宁区法院书记员黄广凤把“开庭”写成“开房”,虽然明白人一看就知道是笔误,但却真实地损害了江宁区法院的形象。
责任就是对工作和自己负责。不负责任就是对工作和自己都不负责。谁对工作和自己不负责任,谁就要对这种不负责任所造成的后果负责。江宁区法院经过调查后,责令该案承办法官谢海勇及书记员黄广凤立即上门向传票接收人解释原因,赔礼道歉,并重新制作开庭传票;对该案书记员工作严重失误,承办法官未认真核对的问题,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因“开庭”写成“开房”而受到通报批评,这是他们咎由自取,是其工作马虎的必然结局。
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对江宁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把“开庭”写成“开房”,不能当成笑话看。问题的发生,提醒法院工作人员扎实改进工作作风,不能把自己肩上的责任不当回事,要时刻想到自己的责任担当,努力提高工作的标准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