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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治老赖 司法才更有尊严

2017-12-01 09:05 光明日报

来源标题:能治老赖 司法才更有尊严

据媒体报道,日前,网友“认真的赵先森”(赵某)发了一段“教科书式的耍赖”视频,实名声讨肇事司机黄某(女)拖赖赔偿的经历,引发广泛关注。据报道,2015年,赵某的父亲骑自行车时,被司机黄某撞成特重型颅脑损伤,一级伤残,至今仍是“植物人”。两年多下来,赵某一家为给父亲治病卖掉了房子、掏空了积蓄,他因照顾父亲无法正常工作,靠卖画、众筹、借款给父亲“续命”,母亲则因此患上抑郁症。

可黄某在两年时间里仅象征性地送了点钱后,就再无赔偿。她一边自称没钱,一边买了房添了车,四处旅游。今年6月8日,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法院判处黄某赔偿约93.6万余元,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但黄某就是不赔。非但如此,她对于法院判决还称“我就是人品有问题”“干脆让法院判我几年得了,这钱我也不用还了”。无奈之下,赵某选择了网上曝光。引发公愤后,11月23日,黄某终于致电赵某称“我筹钱”;25日,唐山中院对黄某处以司法拘留15天,并冻结个人资产。

虽然该案例是个案,但在司法改革正向“执行难”宣战的大背景下,这样的个案也是个可供解剖的“麻雀”,催发更多关于破解执行难题的思考。

该事件中,黄某的很多“老赖”行为让人大跌眼镜:不但不承担医药费、不道歉,还理直气壮地拒绝法院判决,并对索赔的受害者家属说狠话。在此事引发舆论哗然后,当地司法部门并未坐视不理,而是对黄某冻结资产、作出“顶格”的15天司法拘留处罚。这提供了一个社会讨论的契机:对于恶劣的抵赖行为,司法如何更有力地进行惩处。

其实,当地司法机关可在几日内将案件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旦查实,黄某之前的“离婚”,以及在女儿名下买车等有故意转移资产、逃避执行的意图,都可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追究刑责。

还有,在水陆空限制老赖出行、禁止高消费、禁止办理信用贷款等举措外,有的地方法院还探索出了新的惩罚方式,以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如查封冻结支付宝账户等,依照《民事诉讼法》划扣其养老金等。对于黄某,也该通过法定手段让其履行生效判决。而其赔偿,还应包括按照拖延时日计算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赔偿等,不能让受害者家庭在车祸受害之外白白承受后续的巨大代价。

更应思考的是,如果没有赵某死磕式曝光,如果在网上没激起这么大的反响,肇事司机黄某还能否被司法拘留?社会和有关部门对那种认准了“我就是人品有问题”准备赖到底的老赖,还有什么辙吗?

这就需要执法、司法层面增强对老赖的硬约束:在大数据强化隐匿财产识别能力外,可根据部分特殊情形把限制性举措适时前移,特别是针对程序较冗长的交通肇事案,应缩短从案发到审理的时间窗口,必要时及时通过公安、法院等渠道快立案、快侦查并尽快启动限制措施,以防止肇事人转移财产。

说到底,对“教科书式老赖”不能放纵。对老赖严惩,才是对正义负责;治得了老赖,才能让司法更有尊严。

责任编辑:李泽杰(QU0016)作者:佘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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