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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 莫让“校园贷”成为“青春债”

2017-09-19 13:10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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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网贷业务,并明确推出时间表。

校园贷是2016年轰动校园及各大社会舆论话题之一,起因事件为河南某高校的一名在校大学生,用自己身份以及冒用同学的身份,从不同的校园金融平台获得无抵押信用贷款高达数十万元,当无力偿还时跳楼自杀。一个个血淋淋的事例显示,“校园贷”成了“校园害”,成了学生们还不起的“青春债”。

非法校园贷潜滋暗长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借贷机构用较低的门槛诱骗学生上当;二是大学生金融知识匮乏;三是虚荣心所致。就此而言,大学生在学习金融常识的同时,也需要提升自我管理能力。而非法校园贷的产生既有社会层面的问题,也有不容忽略的教育问题。

不可否认,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是治理非法“校园贷”的一定责任人。今年4月10日,银监会下发《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再次强调,“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9月6日,教育部明确表示,根据规范校园贷管理文件,任何网络贷款机构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要对所有的“校园贷”机构备案,加强对“校园贷”金融机构的经常性监督管理。把非法“校园贷”扼杀在萌芽之中。我们对校园贷不能一刀切,要应增加合法借贷资源的供给。

要正视大学生群体正当的资金需求,政府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应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在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方面做好文章,让真正有需求的大学生更便利地得到金融支持。

但是一味只凭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了不是明智之举,而是需要学校和社会的共同管理。

毋庸置疑,学校作为大学生在学校期间的直接“监护人”,对于打击不良校园贷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网上借贷流行、电子支付普及的今天,学校应与时俱进,在正常教学之外,要多一些金融常识方面的教育,在普及知识中提升学生的认识水平,提高学生对金融产品的警惕性。

此外,各大高校应该严格按照规定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尽可能多的掌握学生使用校园贷的情况,对于发现的不良苗头及时处置,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警,把非法校园贷挡在校门之外。

除此以外,学生自己要提高保护自己的意识和预判风险的能力。每一名大学生都已经是一名成年人,应该具有预判风险的能力,应该具有分析自己还贷能力的水平。同时,牢记即使已经陷入不良校园贷的陷阱也不要惊慌,青春年少谁不犯错,关键就是犯错了能及时的改正。人生没有捷径,不要用青春作为人生的赌注,去肆意挥霍。作为青年学生,要守得住内心的宁静,踏踏实实的去奋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和汗水换来的果实才会香甜。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为孩子撑起一片蓝天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共同努力,保护祖国的未来,彻底铲除不良校园贷的这颗毒瘤,还学子们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责任编辑:池青(QU0010)作者:乔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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