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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 顺走晕倒女生手机大妈被拘7天也是普法课

2017-09-14 16:15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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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女大学生乘地铁时因低血糖发作晕倒,其手机被一位围观大妈顺走。据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官方微博消息,该案已告破,偷走手机的大妈被治安拘留7天。

盗贼装成“吃瓜群众”趁火打劫。9月4日,一名女大学生乘坐地铁时因为低血糖发作晕倒,周围好心人纷纷伸出援手,就在这时,一名张姓老年花衣女贼装成“吃瓜群众”,并趁众人不注意之机,麻利地盗走了小薛的手机、身份证和公交卡等物品。

事发后,小薛反复拨打自己手机,嫌疑人张某竟然索要800元酬金。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经过8天努力,于9月12日晚11时许,办案民警在嫌疑人家中将其抓获,追回被盗手机、身份证和公交卡;9月13日上午,武汉轨道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对张某予以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破案行动之迅速,社会效果之好,值得点赞,同时,该案件的告破,为网民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其实这句古训最初就是对盗贼的警示语。公私财物是劳动所取得财富,偷盗行为必然受到法律追究,金额小、情节轻微的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金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受到《刑法》追究,不可能被偷了就算了。而且,“久走夜路总要遇上鬼”,及时盗窃行动再快、再隐秘,总会有蛛丝马迹可寻,“失手”被擒是迟早的事,新账老账一起算终究要算的。

“勿以恶小而为之。”当前,法治体系十分健全完善,让惯偷们打错了“如意算盘”。从张姓大妈偷手机被拘留7日的案例可知,国家对小偷是有办法的,张大妈这种蟊贼真的想多了。张大妈盗窃手机、身份证、公交卡,价值千元左右,而被行政拘留7日,再次警示小偷们:切勿把手伸进别人的包!

责任编辑:池青(QU0010)作者:杜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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