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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成本”走红赢在普法接地气

2017-09-07 09:00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打架成本”走红赢在普法接地气

四川成都温江区公安分局云溪派出所设立的一块“打架成本”公示牌,引来网友关注。“造成轻微伤直接成本:5至15日行政拘留+500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造成轻伤直接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赔偿金+开除公职+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社会及家庭影响……”

“打架成本”警示牌之所以走红,受到网友热捧,赢在它用通俗易懂的简单计算,传达了十分显著的警示意义。既没有长篇大论地引经据典,也没有详细罗列法律法规的冗长条文,就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人际交往中发生打架事故,即使打赢了,也永远没赢家,又何必互相伤害?在一目了然却有力的成本计算中,提升了大家对“打架不可取”的价值认同。

打架确实是有成本的。据民警介绍,打架在法律上称为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按照法律规定,一般可处以拘留或者罚款。如果殴打他人经法医鉴定,受害人的伤势为“轻伤”或“重伤”,行为人可判有期徒刑。如果多次参与殴打,还将受到更严重的处罚。所以,我们每个人在社会上行走,在遇事冲动出手之前,必须仔细想一想“打架成本”,若因“不出气誓不罢休”而贸然出手,成本其实是挺昂贵的,想后悔都来不及了。

由云溪派出所巧用“打架成本”公示牌普法,不由得想到,一些地方的普法宣传充满说教腔调,照本宣科,千篇一律。比如,直接挂几条干巴巴的法条,宣讲一些大而空的道理,但并未直指问题的核心与本质。这类普法方式虽不至于让人看不懂、难理解,却难以引发人们的情感共鸣与心理共振,更不要说产生“打架无论输赢都要付出代价”之类的社会认知,自然无法收获应有的普法效果。

更有甚者,一些普法宣传充满居高临下的威胁和恐吓。如某地曾出现“警告一切入室盗窃犯,一旦抓住就地正法”的标语,某县警车后挡风玻璃曾张贴“飞车抢夺,拒捕击毙”的标语,某地曾出现“上坟祭祖时如引起火灾,除追究刑事责任外,并铲除祖坟”的安全公告……这些倒不是陈词滥调,也很“接地气”,但问题是,良好的治安环境不是“吓”出来的,以暴力标语恐吓,反会适得其反。

在文明和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的今天,普法宣传更需要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从俯视转变为平视。要让普法宣传更易于群众接受并收到良好效果,就要讲究“深入浅出”,深入研究法律条文,深入体察老百姓的接受习惯,然后“浅出”——将原本枯燥的宣讲内容,用大众易于理解、易于感知后果的语言,表达出来,也就是用老百姓听得懂的“土话”来说“法”,如此“大巧若拙”,方能降低沟通成本,得到群众的自觉认同和遵守。

责任编辑:池青(QU0010)作者:李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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