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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礼执法与执法必严冲突吗?

2017-09-04 09:11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敬礼执法与执法必严冲突吗?

最近,大连一位“最帅敬礼哥”在网上走红,他是大连市交警支队中山大队的一名辅警。“敬礼哥”在执法中面对违停车辆行为时,他经常的做法是既不开罚单也不强行执法,而是直直站立,敬个标准礼,直到车主挪车。

对这位辅警的执法方式,不少网友议论纷纷,有人认为这才是从解决问题目的出发的文明执法,值得称赞;而有的人则认为,这是对违法者的纵容,而且此举对维护执法机构的权威不利。

其实,认为“敬礼执法”就是与“执法必严”相冲突的担心大可不必。我相信“敬礼哥”对自己遇到的违停行为严重与否或者是否会有更大安全隐患等等,绝对是会有一个清晰的判断的——在很多城市里,停车本来就是一件很让人头疼的事情,对于一些并不算很严重或者仅仅是司机的无心之过的违停行为,有必要上去就严词呵斥甚至动用一些惩罚性的手段,从而激化矛盾吗?正如这位“敬礼哥”所说的:“文明城市就是要互相尊重……要让老百姓觉得,你是来解决问题的而不是制造困难的。”

事实上,文明执法与执法必严根本就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冲突,数百年前的《御制大明律序》中就有“明礼以致民,定律以绳顽”的说法,同样,在现代法律中,什么样的违法行为该受到“严厉打击”,面对什么样的行为该提倡“文明执法”,也是有很清晰的分界线的,对于执法人员来说,也并不是该古板到面对任何对象或者任何程度的违法行为,都该机械地用上“擒拿术”的。要不,怎么会即便是在评估自卫行为时,也有“防卫过当”一说呢?

“敬礼执法”针对一些普通群众文明与否的行为,其目的是“纠正”;“执法必严”用于打击严重的违法行为,其终极目的在于“制服”并处以相应惩罚,这有什么问题呢?法律是冰冷的条文,但执法者是有温度的人,应该对执法对象和执法方式有一个清晰的评估,执法者需要体现法律的尊严,但执法人员的权威,却并不见得就是要刻意营造出一种别人“害怕”的形象。

责任编辑:池青(QU0010)作者:武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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