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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 7旬老太欠款8亿,何以成“老赖”?

2017-08-30 16:04 千龙网

福建泉州中院近日公布的一份“老赖”名单中,71岁老太陈长芹以涉案金额8.1亿元位列榜首,并因其年纪最大、涉案金额最高引发舆论关注。据悉,陈长芹曾以94个车位为公司借贷提供抵押,先后六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如今,陈长芹已经不知所踪,无法联系上本人。(8月29日 澎湃新闻网)

“不良贷”大行其道,众多幕后的推手让“不良贷”火了起来。起初,进入社会的“不良贷”还不被人熟知,只是打着“你找我借款,等以后再还”的口号,吸引人们前来参与。许多人抱着“先借点儿,等有钱了再还”的心态,开始把注意力转移到“贷”上。本以为可以省去各种麻烦,结果却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

不良贷“陷阱”究竟有多深,谁都难以预测。如果仅仅抱着“先借再还”的想法尝试“不良贷”,这样的想法不仅不够成熟,更不合法律规范。陈长芹自愿为涉及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却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逃之夭夭,受到法律的严惩乃是理所当然。的确,如果简单地将身份证等信息提供给对方,无疑会泄露个人信息。对于社会上出现的各类“贷”还摸不清来路就敢“出手”,这并非无所畏忌,而是一种缺乏思维、欠缺思考的“愚钝”。

当然,该追责的不止一人。71岁老人替儿子顶包,如果把全部责任推给陈长芹,也有些过于绝对。值得一提的是,陈长芹是个“背锅侠”,她是因替子担保借款涉案。的确,在系列案件中,陈长芹均为相关借款提供担保。但对于之前已生效的贷款,借款人仍应足额及时偿还,不然很可能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其实一直以来,“不良贷”现象层出不穷,是好是坏,人们之间应该早有耳闻。有些初衷好的贷款,其本意并非众人眼中那么坏。通过赚取小额利润,为需要用钱的人们提供资金支持,这无可厚非,更何况之后出现的一系列还款追责问题源于借款人的不良信用以及不负责任。向7旬老太提起诉讼,要求其偿还贷款,这也在情理之中。

破除“老赖”效应,亟需增强“信用”意识。7旬老太被挂上了“老赖”的名号,的确值得警醒。参与“不良贷”对个人、社会都是百害而无一利。如果以信用为代价,从“贷”中缓解短暂的经济压力,终归是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池青(QU0010)作者:王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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