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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院大有可为

2017-06-28 09:13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互联网法院大有可为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前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会议强调,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要积极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提供司法保障。

何为互联网法院?简言之就是“互联网+法院”或“互联网+审判”。它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通过网络审理案件;二是审理的案件大多与网络纠纷有关,如电子商务交易纠纷、网络支付纠纷、网络金融借款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等。

为何要设立互联网法院?一言以蔽之,这是适应互联网发展大势和现实诉讼需求的积极作为、顺势而为。一方面,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种与网络有关的纠纷和诉讼大量增加,需要司法审判机关与时俱进积极应对;另一方面,涉网案件具有明显跨区域的特点,譬如消费者在北京、商家在杭州,借款人在上海、贷款平台在广州。如果仍按照老办法受理诉讼、审理案件,那么真的会导致“追到一只鸡,得杀一头牛”,维权成本太高,原告受不了,审理成本太高,法院同样受不了。

互联网法院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网上的纠纷就在网上解决,互联网法院开庭时,原告、被告以及法官都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出席,通过在线交易记录等提取证据,调解、宣判等也直接在网上进行,诉讼环节全程网络化,只要有网络有电脑,足不出户就能打完官司。

司法审判乘上“互联网+”的东风,其好处显而易见:一是降低了维权成本,相当于为网络维权插上了翅膀,路途遥远、时间漫长将不再成为维权的阻碍;二是降低了司法审判成本,不仅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而且可以大大提高审判效率。这两个好处加起来,还会促成另一个更大的好处:网络维权步伐加快,将倒逼商家和网民规范网上行为,促进互联网健康生态的形成,进而让互联网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门户网站让人们足不出户就能社交,电子商务让人们足不出户就能购物,电子政务让人们足不出户就能办事,而互联网法院,让人们足不出户就能打官司,互联网有多重要,维护互联网的健康生态就有多重要。互联网法院承担着这一重任,相信它将大有作为。

责任编辑:池青(QU0010)作者:浦江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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