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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 “老戏骨”神医刘洪滨的“后台”如何铲除

2017-06-23 18:48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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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洪滨是火了,她现在是不能出现了。”这家公司负责人表示,网传的“四大神医”在出事之前他们都可以联系到,刘洪滨做一期节目的酬劳“不会超过两千元”。看似风光的“专家”,也不过是涵盖厂家、销售商、制作公司和广告公司的“药片儿”产业链上的小小一环。(6月23日《北京青年报》)

随着网上爆出了集著名教授、北大专家、蒙医传人、神秘苗医于一身的刘洪滨,后又扒出了一会是“患者”一会是“专家”的霍光显,经过网友们的整理,“四大神医”也终于集齐。“神医”圈里的“老戏骨”频现,凭借着鲜活的演技辗转多地电视台,变幻多重身份,代言各种天花乱坠的“神药”。笔者不禁要问,“老戏骨”们哪来的这么多“戏”和“药”?他们明目张胆的背后又是否有什么“后台”撑腰?

事实上,经过深入了解,原来事实正如笔者所想。在这些“老戏骨”们的身后,串联着一条巨大的“黑心产业链”,其中涵盖厂家、销售商、制作公司和广告公司,由巨大的利益之轮驱动着。在这条利益链条上,这些“老戏骨”不过是一帮受雇的“群演”,从包装到药品,从播放到推销,专业的策划和投资商才是最大的利益所得者。而电视台知道广告是虚假的仍然发布,其作为向公众传递信息的正规机构,如此黑心地播放虚假广告实在让人寒心。

那么,又该如何破除这条“黑心产业链”呢?笔者以为,在这条“黑心产业链”中,简单检索即可查清的虚假医药产品,居然能够堂而皇之地播出来,让百变的“老戏骨”们用如此明目张胆地“表演”来欺骗消费者,黑心厂商是其中的始作俑者,有关部门一定要依法查处,破除黑心“神药”的来源,将其彻底绝根。广告包装公司是欺骗消费者行为中的“包装师”,一定要依法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而电视台作为“广告发布者”是广告行为的重要一环,也需要承担罚款,没收广告费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处理责任人、承担民事赔偿等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监管机构难辞其咎,应践行职责与义务,严肃整顿电视销售与保健品行业的乱象。

责任编辑:倪恒虎(QU0012)作者:鹏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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