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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 给党员干部戴好微信“紧箍咒”

2017-06-12 19:40 千龙网

日前,天津市委组织部制定了《部机关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十严禁”行为规范》,其中明确提出了严禁利用微信群编织“关系网”、严禁在微信中对领导和同事品头论足等。无独有偶,浙江省委办公厅近日发布“党员干部微信微博行为十条戒律”,其中包括“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拉票贿选”、“不违规收受微信红包”等。(6月12日中国新闻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信也不例外。在微信朋友圈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违规收受微信红包;用微信红包进行拉票贿选、拉票贿选;泄露国家和工作单位秘密、发布其他不当言论,都是违法乱纪行为。

面对“微信腐败”,不仅要坚决严肃惩处,更要借制度、监督的硬手段提供保障,这样才能让微信助力权力运行,不给党员干部丧失党性、迷失自我的土壤,让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得以长久。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不同,一定要利用新型媒体向大众传递正能量,接受百姓监督,做合格人民公仆。

科技带领时代进步,党员干部要警惕言行“高压线”。“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是网上工作的第一准则,天津出台的《部机关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十严禁”行为规范》以及浙江出台的“党员干部微信微博行为十条戒律”为党员干部在微信上的行为划了红线,戴上“紧箍咒”。

朋友圈是另一片政务公开栏,微信平台让群众方便监督举报。通过微信朋友圈,营造非典型的“官员朋友圈”,就是另一片政务公开栏,拉近干群关系,展现党员干部工作常态,赢得群众拥护。

无规矩,不成方圆。微信这块地也要有“铁篱笆”。微信行为规范反映出的其实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化措施。明确的底线要求,对党员干部而言,更有指导性意义。哪些红线不能碰,一目了然。无擦边球可打,无漏洞可钻,铁的队伍需要纪律来打造。对于违反行为规范的党员干部必须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倪恒虎(QU0012)作者:裴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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