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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羞耻,“担当有为”光荣

2017-05-30 12:08 千龙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实行了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一系列重大举措,权力被陆续关进了制度的笼子,比较突出的一个特征就是一方面严惩了一大批贪污败、违法乱纪的领导干部,另一方面对领导干部的工作行为和生活行为从严从实地进行了细化规范。但就是在此背景之下,一些领导干部中间出现了“为官不易”“官不聊生”的声音,“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不做事情,不担风险”等“为官不为”的错误思想也有所抬头。

“在其位,谋其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岗位上掌握领导权力,负有领导职责和义务,作为应是本分,不为是庸政懒政怠政。有些领导干部不作为,履行职责不及时,能拖就拖、能磨即磨,工作延误、效率低;有些领导干部假作为,避实就虚、避难就易,履行结果没效果,完成工作无质量;有些领导干部乱作为,看似“忙忙碌碌”,其实是文山会海,空喊口号,见风使舵,“等上靠上唯上”,这更是可怕。为官不为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延误了本地区和本单位科学发展的时机,辜负了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并不利于良好的政治生态的形成。

治理“为官不为”关键是要加强教育引导,强化宗旨意识,形成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补足“精神之钙”,及时纠正认为反腐势必影响经济发展,发展经济就要不反腐或减轻反腐力度,把反腐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立起来的“对立论”,认为“老虎”、“苍蝇”现在打得差不多了,应该歇歇脚,停一停了,应该“一心一意”抓好经济的“阶段论”等错误认识,不断坚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精神意志,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干事创业谋发展的情感体验,并将担当有为升华为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想和境界追求。要建立起为官“必为”的制度保证,织密制度的笼子,要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建立健全反腐倡廉、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基本制度入手,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干部监督管理、容错纠错、党员干部惩处等体制机制,培养出为官“愿为”的自觉意识和积极主动精神。各级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首先要敢于担当,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培养选拔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干部,为担当的干部担当,为勇于作为的干部撑腰,不让干实事的人吃亏,不让老实人吃亏,让好干部进一步源源不断涌现出来。

担当有为是好干部标准的重要内容。敢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党员干部应切实担当起历史和人民赋予的责任,干事创业、艰苦奋斗,不断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

责任编辑:倪恒虎(QU0012)作者: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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