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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案二审:理性等待是为了更好地迎接正义

2017-05-27 21:50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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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社会舆论关注的“辱母杀人案”于5月27日开庭,再次将公众的视野拉回,罪与无罪、是何罪、如何判的讨论仍在继续,社会公众的正义观念与司法实践结果之间的落差仍在碰撞,人情、道德、法律的平衡仍在相持,但这次的讨论已不再像于欢案刚出以及一审判决时的肆意无序,更多的是对法治和法院的理性期待,更多的是对案件背后动因的深层次思考。应该说,于欢案所牵动的社会大众神经的波动恰恰就是中国法治发展的缩影,虽然曲折却仍在向前,虽有挫折但值得憧憬。

于欢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采取微博直播的方式将庭审晒在阳光下,正是山东高院顺应民意,及时回应舆论关切的体现,这样的方式给了关心于欢案的善良公众以及中国法治的参与者、共建者再次见证正义实现的机会。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舆论监督是确保公正司法的必要条件,但言论自由不等于恶意抹黑、不等于妄加揣测,舆论监督不等于舆论绑架,个案的正义应该在法庭上通过庭审实现而不是在众人的主观臆断中诞生,更不是在舆论的压力下的妥协与打折。

有人会反问,那对于欢案我们该做些什么呢?答案就是理性地等待,我们不妨多些耐心与定力,给山东高院足够宽松的舆论空间,等待最终判决结果的出炉;也有人会反问,于欢案二审如果有猫腻怎么办?答案是庭审公开与司法改革各项制度落地生根的“双保险”。话至此处,担心和困惑已经解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只需看庭审、等判决。社会公众多一份理解,正义实现就多一分时间。如果我们不相信法律、不信任法院,那么参与法治、共建法治中国也只能是空谈。

“法律是灰色的,而司法之树常青”,法律条文虽然冰冷,但法律精神是有温度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山东高院一定会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秉持法律精神公正裁判,平衡好法律与伦理、逻辑与经验、条文与人情的关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虽然需要等待,但这种理性的等待是为了更好地迎接正义的到来。

责任编辑:倪恒虎(QU0012)作者:峰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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