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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 高速别车处理头天罚款次日拘留是什么逻辑

2017-05-26 15:37 千龙网

5月22日,媒体报道了东莞皇冠轿车“175秒高速疯狂别车”一事在网络上引发关注。5月23日,当地交警表示,皇冠车被处200元罚款。然而时隔一天后,5月24日,东莞高速交警告诉媒体,皇冠轿车车主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而被拘留,该事件也被作为刑事案件立案调查。

地方政府在处理事情中,一定要秉公办事,依照法律,一视同仁。如果在所谓的“自由量裁空间”中徇私“酌情”处理,就是在拿政府的公信力当儿戏,抹黑地方政府的形象,造成恶劣影响。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并被传播到网上,恶劣影响就会被无限放大。而某些办错了事的地方政府,这时候才知向公平正义“低头”,赶忙拿出新方案,重新依法办理。正如这起“高速别车事件”,当地交警部门在被曝光后,可谓是上演了一出可笑的“见光死”。

这个被发到网上的视频中显示,皇冠车主在高速路上疯狂别车6次, “丧心病狂”的将“路怒”发挥到了极致。果然,视频一出,瞬间刷屏,全国网友都“盯”上了这个皇冠司机,严查严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然而当地交警部门却是早在这之前就做出了以“变更车道影响相关机动车正常行驶”为名罚款200元,责令写检讨的处罚。

但当整体事件被曝光后,这一“宽容”的处罚可谓是把网友的愤怒值加了一个数量级。迫于曝光的压力,当地交警部门才重新将皇冠车车主以涉嫌“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拘留”,该事件也被作为刑事案件立案调查。政府态度的这180度大转弯,可谓是其“见光死”的真实写照。

笔者以为,曝光固然是作为督促政府职能部门保持公平正义的一种手段,但这也显示出被曝光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病的不轻”。被网络舆论牵着鼻子走,会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也影响政府公平正义的形象。今后各地方各职能部门都应该以此为戒,处理事情要光明正大,只有能“见光”敢“见光”才能体现出政府应有的担当。要严格按照事实,依照法律,对于敢搞任何“猫腻”的职能部门都要进行严肃查处,对当时做出“宽容”处理的责任人进行依法追责,还公众一个事实真相。

责任编辑:池青(QU0010)作者:鹏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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