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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前教育”亟须立法禁止

2017-05-20 09:28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超前教育”亟须立法禁止

很多发达国家都有正式立法,禁止对0至6岁的幼儿进行小学化知识教育,任何社会培训机构都不能对幼儿进行小学化教育,否则就要受到法律追究。这就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家长的盲信和焦虑,也让学前教育去小学化成为可能。

最近,成都市教育部门治理一家知名培训机构违规设置教学点,引起社会舆论关切。这家教育培训机构一直以“超前教育”闻名,培训生意十分火爆,同时也因进行“超前教育”增加学生负担而饱受质疑。教育部多次发文禁止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由于学校不能搞超前教育,社会上的一些培训机构就裹挟家长带着孩子拼命“抢跑”。

这次成都市教育部门的治理,针对的只是该培训机构的教学点没有获得办学许可证,而并非针对其培训内容。对于培训机构的超前教育培训——幼儿园上小学的内容,小学赶在学校教学前学习等,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禁止。培训机构进行超前学习培训,教育部门只能依据政策文件进行监管,监管力度有限。对于培训机构的超前学习培训,家长和社会更多只有无奈地吐槽,以及随之更加强烈的焦虑情绪,而培训机构再把这种焦虑情绪变为商机。一些地方原来只存在于小学阶段的奥数培训,现在已经面向幼儿园小班学生开设。

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在一家电影院里,大家本来好好坐着看电影,但现在第一排的人站了起来,没有人叫其坐下。为了看电影,第二排的人也站起来,随着整个电影院的人都站了起来……痛苦地看完电影后,大家都庆幸自己站起来,否则根本看不到银幕,却忘记了在电影院看电影是有基本规则的。

对于目前培训机构开展的超前教育培训,有必要立法进行明确禁止,否则,原本只是对学校教育进行补充的“补习班”,可能通过超前教育,把学校教育变为“补习”。久而久之,甚至整个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教学秩序,都可能被培训机构的超前教学搞乱。培训机构可以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辅导,但不能助长早学、超前学之风,因为早学、超前学从根本上违背了教育规律,对学生的正常学习和成长具有现实的危害。

社会机构“培训热”愈演愈烈,需要通过改革评价制度和优化教育环境解决。而当超前教育培训的负面影响日趋严重,就应当从维护基本教育秩序出发,考虑立法对教育培训的内容进行规范了。教育部已经对学校教育、幼儿园教育提出明确要求,禁止“幼儿园小学化”,但这只是行政规定,只对公办幼儿园进行规范,不涉及进行教育培训的社会培训机构。而且,这个规定在一些公办幼儿园经常遭遇“执行难”,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社会机构“培训热”。

虽然教育部门禁止“幼儿园小学化”,但如果幼儿园不提供小学教育的内容,有的家长就送孩子去培训机构学习这些内容,这就给幼儿园带来很大的压力。即便这一政策在所有幼儿园都得到严格落实,实际上也难以减轻幼儿的负担,因为很多家长会送幼儿去社会培训机构学习,这就使培训机构的生意更加火爆,也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很多发达国家都有正式立法,禁止对0至6岁的幼儿进行小学化知识教育,任何社会培训机构都不能对幼儿进行小学化教育,否则就要受到法律追究。极少数适合接受小学化知识教育的超常幼儿,只有在家里由父母进行早教。这就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家长的盲信和焦虑,也让学前教育去小学化成为可能。

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确为学生提供了差异化选择,但当社会教育培训影响和冲击国家基本教育秩序时,就必须对其提供的教育培训内容进行严格规范。鉴于目前的考试评价制度和义务教育不均衡状况,我国社会要摆脱“唯分数论”还需要较长时间。在持续推进考试评价改革和学校办学改革的同时,需要对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超前教育”明确予以禁止。这好比电影院可以把座位、环境等搞得舒适一些,但不能纵容前排的人站起来看电影。

责任编辑:池青(QU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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