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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 杀死幼儿的不是校车是失职的人

2017-05-17 15:46 千龙网

5月12日下午,在宜州市庆远镇洛岩的新村爱心幼儿园门口,一辆长时间在烈日下暴晒的校车上,三岁半男童棋棋(化名)被发现倒在车内上,呼吸心跳丧失,后虽被急送医院抢救,仍无力回天。(2017年5月16日南国早报)

又闻校车夺命,令人痛彻心扉。棋棋的母亲说,棋棋裤子里有大便,头部有伤,也许,他临死前在极度痛苦中曾经用头撞击过车窗。我们无法更不忍想像,被遗忘在校车内的孩子,是如何挣扎,如何哭喊,直至生命消逝。

2011年8月,安徽肥东县桥头集镇一幼儿园一名3岁幼儿滞留校车内6小时导致昏迷死亡;2013年5月,河南邓州市汲滩镇廖寨村一民办幼儿园留守幼儿校车内闷死;2016年6月,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一幼儿被管理人员遗留校车内窒息死亡;2016年6月,湖南常德市临澧县四新岗镇一幼儿园4岁留守男童被遗忘校车内死亡。

几乎每年,因司机、教师等将孩子遗忘在校车上而酿成的悲剧在全国各地频频上演,其中,乡村成为高发区。相关责任人缘何患上“遗忘症”,基层校车又缘何成了幼儿的高危杀手,引人深思。

悲剧的发生,必然是校车制度的缺失和幼儿园相关责任人的失职。首先,幼儿园校车接幼儿上学,司机、老师在幼儿下车后都未对车内进行检查;其次,到园后,负责照看幼儿下车的老师,没有查看有无幼儿被遗忘在车上;再次,入园后无专人查看所有校车是否有幼儿遗漏;最后,孩子进园后,学校也没有按照花名册对人数进行清点,并及时联系未清点到的孩子家长进行核实。

只有教育部门、幼儿园、相关责任人“层层负责、层层追责”,才能避免频发的幼儿滞留校车死亡事故。否则,制度就是个“空架子”。

教育部门:制定严格的校车使用规定,详细规定每个重要环节的运行规范,责任到园,责任到人。定期开展校车安全宣传,尤其是乡村幼儿园,留守儿童较多的幼儿园,警惕校车危险事件发生。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督查、暗访,督导幼儿园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违规者层层追责,并给予相应的惩罚。

幼儿园:严格履行校车使用规定,制定本校校车运行计划和应急方案,对教师、司机进行校车安全培训,上、下车清点校车内儿童,设专人检查入园后校车内情况,入园清点人数,未清点到的名单报送相关责任人并联系家长确认,避免校车悲剧发生。

相关责任人:教师、司机要严格按照幼儿园规定履职尽责,做好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但愿棋棋幼小的生命能换来一句“决不让一个孩子再这样离去”承诺的社会兑现。

责任编辑:池青(QU0010)作者: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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