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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 幼小的生命经不起“校车遗忘”的摧残

2017-05-16 10:39 千龙网

5月12日下午,在广西宜州市庆远镇洛岩的新村爱心幼儿园门口,一辆长时间在烈日下暴晒的校车上,三岁半男童棋棋(化名)被发现倒在车内,呼吸心跳丧失,后虽被急送医院抢救,仍无力回天。

2017年5月12日,广西宜州:最高气温28℃,阵雨转多云。这样的天气,对初夏而言,算不上太闷热,呆在树荫下,或许会有些许凉意,用宜人这个词毫不违和。然而,我们想象这样一种场景:在一辆暴晒的车内,窗门紧闭,没有空调,车锁牢固,一个人会陷入怎样的窒息感?如果从早上8点到下午4点,呆几个小时,想上厕所没法上,想喝水没法喝,直至最后一口氧气被消耗,这是怎样的一种绝望?很难想象,这样的绝望发生在一个三岁半的小男孩身上。而夺命的原因,竟然是校车患上了“遗忘症”。

这样的校车“遗忘症”并非孤例。近年来,关于校车遗忘导致幼儿窒息身亡的事件见诸报端。2012年6月,湖南3岁幼儿小紫因老师和校车驾驶员的疏忽而被遗忘在幼儿园校车7小时窒息而死;2013年8月,河南省3岁的幼儿园男童被老师遗忘在校车内“整整一天”,闷热致死,死时“全身衣服湿透、脸色发青” ……作为一名幼儿母亲,笔者不忍再翻看这样的案例。很难想象,一个三岁半的幼儿,在令人窒息的高温全封闭车内,“裤子里有大便,头部有伤”,他是在怎样的绝望中用头撞击车窗。琪琪的父母,看到孩子的惨状,会陷入怎样的歇斯底里?

孩子是父母生命的延续,幼儿是一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天真地看待周围的一切,用自己的心灵来感知这个世界,最需要社会的温暖与呵护。幼小的生命经不起“校车遗忘”的摧残。要避免校车“遗忘症”,避免校车一再成为夺命工具,需要多管齐下。

其一,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梳理近年来发生校车遗忘致死案发现,这些事件大多发生在农村和私立幼儿园。由于部分地方政府对公办幼儿园投入不足,导致很多农村幼儿不得不乘坐校车到很远的地方读书,既增加了校车安全事故的几率,也给“校车遗忘”提供了空间。各地只有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才能最大可能避免校车遗忘致死事件。

其二,提高幼儿园办学的准入门槛。从琪琪窒息死亡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一所私立幼儿园,校车司机是园长的丈夫,这所幼儿园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家庭小作坊”,而且开办了多年。办学不是做生意做买卖,面对的是幼小的心灵,必须有“准入门槛”。如果不管是什么人,随便在空地上建个房子,墙上涂点卡通画,地上铺点廉价的塑料草坪就可以办园,那这样的幼儿园何以让人放心?

其三,推广校车防遗忘安全监控技术。这起事故虽然警方还没有结论,当事人也辩解“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我们也愿意相信“疏忽大意”这样的解释。但是如果“疏忽大意”能够成为夺命的理由,那“校车疏忽”绝对不能再肆意发生。推广校车防遗忘安全监控技术很有必要,这样才能避免校车“遗忘症”一再发生。实际上,这样的技术早就有专利申请,从“主动探测”、“上下车信息比对”到“被动巡视”,都是避免校车遗忘发生的重要技术。推广这样的技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责任编辑:李泽杰(QU0016)作者:田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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