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江西省文明办、省高院等多家单位联合发布了江西省2017年第1期“诚信红黑榜”,引人关注的是,我省首次公开曝光拥有公职人员身份的“老赖”,此次有13名公职人员身份“老赖”上黑榜,其中多名“老赖”未履行标的额超百万元,新干县交通局一名叫刘金良的工作人员目前还“赖”了993.43万元。
近年来,媒体曝光的官员欠债情况是越来越多。这也引发了网络的热议。有人认为,商品经济时代,官员欠债与普通民众欠债一样,并非是一件可怕或丢脸的事情,只需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如数地还款就行。有人认为,公职人员成“老赖”,不仅是个人道德缺失,还影响公职人员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破坏社会风气,危害甚大,要求零容忍惩治。笔者认为,这些观点都有道理,但笔者在此不想评价,只想说的是,官员动辄几十万、几百万元的欠账是如何来的?“公职老赖”是如何养成的?
公职人员和普通老百姓有一个很大的区别是一些方面要受到限制,比如经商、办企业,公职人员是不容许的,普通老百姓是可以自由经商的。问题就来了,如果公职人员不经商、办企业,他们那数以几十万、几百万计的欠款是怎么来的。比如此次江西省公布的13名公职人员身份“老赖”,中多名“老赖”未履行标的额超百万元,新干县交通局一名叫刘金良的工作人员目前还“赖”了993.43万元。笔者不得不问,刘金良如果不经商、办企业,怎么会欠账达近千万元,是谁借给他这样大的一笔巨款?
江西省在此次曝光中没有详细说明这13名“公职老赖”赖账的原因,但这恰恰是最为关键的。如果这13名“公职老赖”是经商、办企业失败,成为老赖,那么就说明这些人可能早就违反了党纪国法,早就应该得到制裁,相关部门在曝光他们的同时,也应该对他们过去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他们的错误行为进行认定,并且依规予以惩治。
公职人员大多是党员干部,他们往往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这是毋容置疑的。那么债务人当初完全可能是因为他们手中的权力,而借款给他们,这就可能成为以权谋私。甚至这当中,本身就有权力交换的舞弊行为。相信普通老百姓,不经商、不办企业,你要想借或者贷几百万元那是比登天还难的事。
如此看来,官员成为“老赖”,这当中肯定是有原因的,这当中是否有违法乱纪的事,还需要调查取证。因此各地在治理“公职老赖”的同时,必须好好查一查“公职老赖”的养成过程,看看这当中有没有违规违纪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