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交往中,往往将那些欠钱不还的主儿称作“赖皮”,百八的、甚至千把块的不还也就作罢,自当是为诚信买单,息事宁人,大不了不再交往,要是再多些,对那些明明有能力偿还却就是不还的主儿,就只能法庭上见了。而非常给力的是,法律针对这些“赖皮”出台了明确的限制规定,并将这些人统称为“老赖”。
据中国江西网消息,3月20日,一名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男子,竟妄图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来办理临时乘车证明购买高铁车票,结果被南城车站派出所民警当场识破。有钱乘坐高铁,却没钱偿还债务,对这样的“老赖”的确是来不得半点客气。
早在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就下发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对失信者诸如乘坐飞机、列车软卧、旅游、度假等八类高消费行为进行了限制性的法律规定,时隔3年后的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又实行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建立起了全国的“失信者黑名单”,并面向社会开通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将失信的“老赖”“画像”公之于众,此举无异于将诚信的旗帜高高的举起。
欠债还钱,这是文明社会的一个标识,也是展现人与人之间以诚相待的一个重要方面,欠了别人的钱,明明有能力偿还却迟迟不还,有悖常理、丧失诚信,对文明社会的底线形成严重的挑战。
邪不去,正难立,“老赖”不治,诚信回归无望。
随着纳入“失信者黑名单”的“老赖”们被公之于众,再加上有了法律的依据,他们的高消费也就很容易受到限制,像上述那名“老赖”想借用他人的“诚信”名片乘坐高铁而被识破拒乘的例子,几乎每年都会,这样的消息无疑就是对失信者无情的鞭挞,也是对诚信的一种无声的呼唤,只有对失信者进行有效的惩罚,才能有利于规范人们的行为,有助于社会诚信的建立。
毫无疑问,“老赖”们赖掉的不仅是钱物,更是人与人之间诚信交往的基础,“老赖”的所作所为,暴露的是其私欲的膨胀和对他人诚信的亵渎,从当年有近3万多名“老赖”被录入“失信者黑名单”库,足以说明“老赖”已不在是个体的事,俨然成为一种现象,对社会的诚信基础构成了一定的危害。
现在,对“老赖”的整治不再仅限于道德层面的说教,以及对失信行为的曝光,而是用法律的手段让“老赖”的高消费受到限制,让“老赖”们丢面更丢实惠,不仅让“老赖”们有所忌惮,也对潜在的有“老赖”想法的人起到一个警示作用。
事实证明,对“老赖”的整治大可突破法律规定的八类高消费行为,延伸到诸如只要高于一般的消费就要受限的地步,绝不能让失信者踩着诚信的肩膀享受他人诚信的果实,只有采取实质性的举措才能有效遏制“老赖”现象的蔓延,才能让“老赖”们不想赖、不敢赖,也才能让诚信重新植入“老赖”的内心中,让诚信之风温暖整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