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燃爆整个舆论场。尽管于欢是因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二人重伤、一人轻伤而被判处无期徒刑,但由于该案涉及现代法治与传统伦理、既有规则与亲情义愤的冲突与对峙,公众在愤怒与震惊的同时,纷纷对相关的法律概念和司法理念进行广泛争论。诸多媒体竞相表态,许多网民参与讨论,一时间众声喧哗,民意汹涌。
然而,透过喧嚣我们不难看出,该案已经成为一次全民参与的、关于法治思维的思想大碰撞。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探讨围绕法治和公正的标准,比以往更为专业和理性: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侮辱还是强制猥亵妇女,乃至激情犯罪、非法拘禁、民间借贷最高利率等法律概念一时成为热词,人们在争论中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认识与理解。尽管人们对于这些略显生僻的概念还存在一些争议,但“依法审判”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法治和公正成为共识,人们更期待用法律解决争议,期待该案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得出一个满意的结果。
同时,辱母杀人案也诠释了舆论监督与司法机关良性互动、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的共进关系。在依法治国新形势下,司法与媒体良性互动、共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已成为二者的共同使命。“辱母杀人案”最先由媒体披露,引发公众关注,并得到司法机关的积极回应。媒体对该案争议没有回避和禁言,保证了公众畅所欲言和理性表达,原汁原味地将公众的意见呈现和反馈;司法机关没有回避和懈怠,山东高院、检方、公安迅速发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该案已按照诉讼程序进入二审阶段,合议庭成员对外公示,正全面审查案卷。司法机关的积极作为是对舆论监督最诚挚的接纳和回馈,该案成为司法与传媒良性互动的生动典范。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该案目前已进入二审阶段。二审程序的设置就是要让裁判更加符合公平与正义的标准,让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更加切实的保障。这是现有法律框架下最有效的救济渠道,也是“辱母杀人案”能否一锤定音的最现实路径。实现公正的道路上也许充满曲折和坎坷,但人民法院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法定职责不会变;推进依法治国、公正司法的初心不会变——让我们静候“辱母杀人案”的二审结果,相信人民法院一定能兑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