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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精准扶贫:电商扶贫新模式

2017-03-25 14:55 千龙网

精准式扶贫是指帮助低收入者提高收入。在贫困地区农民的传统收入中,农产品的生产性收入一般占据了绝大部分比重,随着国家政策的大力倾斜,大多数贫困地区获得了一定的财政补贴,但精准式扶贫不是精准式救济,只有以财政补贴为契机,把贫困地区的收入模式从生产性收入转到经营性收入,才能达到扶贫增收的效果。

一次偶然的机会,笔者接触到一个名为“轻松筹”的应用,这是一个带有慈善性质的筹款平台,值得注意的是应用里有一个“尝鲜预售”模块,慈善项目发起人通过售卖土特产之类的商品来达到筹款的目的,一举两得。这种“慈善+销售”的电商模式也可以推广到扶贫脱贫中,助力贫困地区打造“特产+销售”的经营模式,发展区域经济,增加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帮助农民摘掉贫困的帽子。

在农户高度分散化的现实状态下,农产品在当地市场达到供求平衡后,再增产反而会造成滞销,减少收入。例如,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上,经常可以看到“某地蔬菜水果大量滞销,请爱心人士积极购买”之类的帖子,这种慈善性质的促销就是一种被动的电商销售,但只能解决农民的燃眉之急,不能达到持续增收脱贫的效果。贫困地区要增收,必须变被动为主动,借助“互联网+”,依托政府扶贫资源,把握“平台经营”、“精品服务”和“特色产品”三点,铺设出一条“电商模式”的精准扶贫之路。

电商扶贫,一是难在“平台经营”,要建立长效经营机制,减少“一锤子买卖”,开设一个合法统一的销售平台,比如阿里巴巴全面发展农村淘宝,参与四川扶贫工作,目前已经覆盖到四川24个县。弱化电商销售的慈善性质,完善电商平台的运营机制,做好针对潜在消费者的宣传,打响平台知名度,收获稳定的消费客户群体。

二是贵在“精品服务”,要加强配套服务的建设,比如物流服务、售后服务和品牌包装服务等,做好上下游之间的衔接工作,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同时还可以发展产业周边,通过简单的技能培训把当地富余劳动力转化为生产力,创造就业岗位的同时增加农民的劳务性收入,实现农民收入的双重增长。

三是重在“特色产品”,要有的放矢,根据当地区域经济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销售产品,挖掘出产品的核心卖点,做好产品的商业化包装,走出一条特色化之路,增强电商扶贫在众多电商平台中的竞争力。同时拓展销售模式,开展多样化合作,比如选择和生鲜销售类初创公司合作,达到双赢的目的。

电商扶贫,可以开发出贫困地区自身的创收潜质,精准增加贫困地区的经营性收入和劳务性收入,开启农村脱贫新模式。正如“耶鲁村官”秦玥飞所说,“输血并非最可持续的乡村发展模式,转变模式用造血建设乡村,通过创业创新为当地创造可持续发展动力”。

责任编辑:李泽杰(QU0016)作者:苗宇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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