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17时57分,濮阳县人民政府发出通报称:2017年3月22日上午约8时30分,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截止到目前,事故共造成22名学生受伤,其中1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5人重伤。受伤学生已全部送往医院救治。经初步查明,事故发生原因是课间时间较短,学生集中去厕所,拥挤导致踩踏。
家长把活蹦乱跳的孩子送到学校,却发生孩童罹难及受伤的惨事,让人心痛不已。上午8时30分出事,直到下午快6点才初步查明原因,这样的速度实在有点慢。找原因都那么困难,又如何预防事故。
无论事故是什么样的原因,无论是什么样的理由,笔者认为,这个校园惨剧都不该发生。首先,安全生产是教育主管部门、中小学校领导们必须抓牢抓实的一项重要职责,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甚至连事故原因都不能第一时间搞清楚,更显教育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履行不够。
其次,孩子们在如厕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该学校安全检查不到位,存在安全方面的“盲区”“死角”等隐患,学校对此是有责任的。当天,校长周玖菊已经被免职,学校暂时停课,可是,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已经无法弥补了。
其三,学校组织应急逃生演练不到位。应急演练过的与没有演练过的学生大不相同,如果学校应急演练过,学生们处变不惊、有序撤离、安全撤离,就不会发生相互踩踏、危及生命的情况。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此前,全国发生过多次校园安全事故,对于任何一个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来说,教训都是深刻的,应该深深吸取。而这次发生的校园踩踏事故,除了有人为之担责外,又成为一次新的教训和警示。但愿以后各学校都狠抓校园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隐患,让孩子们在校园里度过欢乐的童年和少年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