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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 紫菜“沉冤昭雪” 谣言止于“智”更应止于“治”

2017-02-27 19:43 千龙网

紫菜_副本

2月26日下午,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利用红外光谱仪等实验,对通过媒体和市民收集到的45个紫菜样品进行了分析,未发现视频所说的用塑料袋造假问题。

同时北京市食药监局表示,塑料薄膜在常规食品抽检中是可以被检测出来的,凭“不好撕”来推断“紫菜是塑料薄膜制作的”,这一说法并不科学。权威部门的检测结果还了紫菜清白,也让广大的“紫菜粉”们吃了一颗定心丸。然而这段“紫菜是废旧塑料做的”的视频其巨大的杀伤力让整个紫菜行业损失惨重。据悉,受“塑料紫菜”谣言事件影响,紫菜批发市场的紫菜滞销、价格下跌,不少紫菜企业相关产品在部分超市已下架。相关部门统计,该事件对于福建这样的紫菜产业大省将造成近亿元的损失。

无独有偶,类似紫菜事件,什么“红薯致癌”“肯德基里面的原料鸡有8个翅膀”“小龙虾是外国人用来处理尸体的”等等,一些无中生有的谬论包装成的一条条看起来十分有道理的新闻,在朋友圈中疯传。每一条谣言后面都会出现热烈的关注和谴责。尤其是一些涉及到食品、药品的信息更会刺痛到消费者生命安全的神经。而且这样的资讯一般传播得很快很广,破坏力巨大。2008年“柑橘蛆虫事件”让仅次于苹果的中国第二大水果柑橘——严重滞销。在湖北省,大约七成柑橘无人问津,损失或达15亿元。日益发达的网络媒体,让广大群众有了更广阔的信息发布、交流渠道 。人们在享受这一便利的同时并未自觉尽到维护网络信息真实准确的责任,谣言便有了滋生的土壤,所以止谣还需先治人。

造谣生事者应予严惩。网络媒体不是法外飞地,匿名发布者也不会成为“法外飞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有了明确规定。此次事件中,视频的制作者、上传者是否是以盈利为目的,是否涉及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还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查清。然而其在未经科学检测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得出“紫菜是废旧塑料做的”结论,给群众的社会生活带来了不良影响,给相关行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其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相关部门提高舆情监测、处置、信息发布的效率。相关部门对谣言的反应速度直接决定着这些谣言的传播范围和破坏程度。本着早发现、早澄清、广发布的原则,多部门协同作战,常态化监测网络热点舆情,对于一些不靠谱的网络传言及时发掘事实真相,揭穿、切断网络谣言背后的利益链,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发布权威信息,让谣言止于真相。切莫坐等“谣言止于智者”,抱着“宁信其有,莫信其无”心态的“吃瓜群众”还有很多。

广大群众也要提高对网传信息的辨别、处理能力,不要做造谣者的帮凶。如今随着网络媒体日渐发达,网传信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广大群众对于广布于朋友圈、各种群里的信息应采取审慎的态度,不要急于转发、评论,避免好心做了坏人,成了别有用心者的帮凶。对于一些涉及公民健康、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信息可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以便其及时查清事实真相,降低对社会和群众的不良影响。

据悉,此次事件的受害者,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等待造谣者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李泽杰(QU0016)作者:闫乾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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