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评论> 正文

[香山评论] “最牛村主任”伏法警示须铲除滋生土壤

2017-02-24 16:33 千龙网

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以权谋私,强取豪夺,被网友讥讽为“最牛村主任”的河北定州市泉邱二村村主任孟玲芬,被法院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七项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5万元后,不服提起上诉。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位昔日“牛气冲天”的村主任,终于罪有应得。(2月24日《法制日报》)

孟玲芬作恶多端,其罪行罄竹难书,被法办纯属咎由自取。在为法律彻底扳倒这位“最牛村主任”庆幸之余,需要追问的是,究竟是什么让其养成了如此令人望而生畏的“牛气”?

从法院长达近5万字的判决书来看,孟玲芬的“牛气”并非与身俱来,而是某些职能部门长期娇惯、纵容的结果。判决书显示,孟玲芬当上村主任后,各种斑斑劣迹在当地妇孺皆知,可无论是当地公安派出所,还是镇政府,却对此装聋作哑,揣着明白装糊涂。相关职能部门的放纵,无异于给孟玲芬撑起了保护伞。也正是这样的保护伞,才让孟玲芬才有了为非作歹的底气。可见,保护伞对孟玲芬的“牛气”养成至关重要。前不久,中纪委和最高检察院下发意见,要求依法铲除“村霸”背后的保护伞,可谓一语中的,击中了当前农村“村霸”横行的要害。

孟玲芬“牛气”的养成,同时折射了农村基层组织的软弱和民主选举制度的形同虚设。在我国,村委会作为最基层的自治组织,兼有代表政府行使部分行政职权和村民自治管理的双重职责,村官虽小,但权力却相对较大,客观上要求选举产生的村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并对其严格监督,才能防止其乱作为。

从判决书显示的信息来看,孟玲芬村主任的当选,并没有严格遵循民主程序,村民的真实意愿不但未能得到表达,反而因为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孟玲芬始终多年在村主任的宝座上巍然不动。至于说对孟玲芬的监督,更是无从谈起,以致“不虑于微终成患”,最终对其权力的监督形成了上级没有、村民不敢、法纪太晚的怪圈。如此恶性循环,自然让孟玲芬这类“村霸”的横空出世有了滋生土壤。

农村的和谐稳定是国家和谐稳定的基石,农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末梢神经”。一个法治的社会,绝不容忍孟玲芬这类“村霸”的恣肆妄为。孟玲芬被法办,固然是罪有应得,我们完全有理由为法律战胜邪恶而欢呼,但我们更应该深思该案背后蕴藏的警示意义,这才是彻底割除“村霸”这个危害农村和谐稳定毒瘤的治本之策。换言之,让“村霸”绳之以法纵然是题中之义,但更要着眼于铲除其滋生的土壤。这是“最牛村主任”伏法的最大警示意义,须臾不得淡忘。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当前,我国农村正处于扶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村霸”的横行,无疑给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带来了严峻挑战。为此,必须坚持综合施策的治理思维,多维度铲除“村霸”滋生土壤。

这既要完善顶层设计,让农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相应制度落地生根,严防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落入“村霸”手中。又需要严惩其背后有意纵容的渎职犯罪,让“村霸”失去保护伞,更要法治在政府履职和培养村民法律信仰等方面的全面跟进,让政府依法履职和村民依法保障自身权益成为防范“村霸”渗透的坚固大堤。如此,才能从根子上铲除“村霸”滋生的乐土,农村从“自治”走向“善治”的愿景才不再是“镜花水月”。(千龙网香山评论特约评论员 张智全)

新闻细读:横行乡里干下“五万字”坏事 河北“最牛村主任”获刑二十年

责任编辑:姜雪峰(QU0017)作者:张智全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