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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效报警 要“堵”也要“疏”

2017-01-12 09:28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对无效报警 要“堵”也要“疏”

下雨天没带伞要报警,孩子不服管教要报警,身体不适睡不着觉也要报警……浙江的110接警中心每天都会收到各种奇葩的报警内容,让人哭笑不得。新华社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2017年浙江省公安110报警服务台将改革勤务机制,不再受理非警务业务。

“有困难找警察”的口号妇孺皆知,并且深入人心,以至于有些人不管大事小事都想找警察帮忙,乃至于有事没事都拨打110聊上几句。据统计,2016年,浙江省公安机关共接各类报警2570余万起,其中无效报警多达1307万起,占接警总量的近一半。这种情况并非浙江省仅有,而是全国性普遍问题,譬如河北省110接到的无效报警占七成,江苏省110接到的无效报警占六成。正如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黎伟挺所言,无效报警占用了宝贵的报警话务和处警警力资源,使真正处于危险境地的群众得不到及时救助。以此来看,“有困难找警察”的口号确实值得商榷,至少并非所有事情都可以找警察帮忙,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110亟待减负。

怎样给110减负,却需要慎重对待,因为“无效报警”本身也很复杂,情况多样,应予区别对待。以笔者之见,无效报警大致可分三种类型:一是恶意或骚扰式报警,譬如网络主播申某通过在线直播恶意骚扰温州110,就属于此类;二是各种奇葩报警,譬如新闻中提到的下雨天没带伞、孩子不服管教、身体不适睡不着觉就拨打110,这些报警虽无恶意,但是奇葩无聊,令人啼笑皆非;三是群众确有无法解决的困难要寻求帮助,或者确有问题和投诉向相关部门反映,但又不属于警务范围的报警。这类报警其实相当多,譬如有人看到街边有棵大树倒下,不知道这事归哪个部门管,于是拨打110;有人在餐厅消费时产生纠纷,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投诉,于是报警;有员工遇到劳资纠纷,不知道劳动监察部门的投诉电话,于是向警方求助……

对于第一种无效报警,警方应依法予以惩处,这没有问题。据悉,浙江省公安机关已查处恶意报警、扰警案件212起,其中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40人。对于第二种无效报警,虽不便给予处罚,但110接线员应对报警人加以劝告,明确不予受理,并及时挂断电话,以节省话务和警力资源。对于第三种无效报警,虽然不属于110受理范围,即对警方来说是“无效”报警,但对其他职能部门而言却是“有效”投诉,110不应置之不理,而应告知报警人相关部门的投诉电话,或者将问题和投诉转给相关部门处理。

也就是说,对于无效报警要分别对待,不应一概拒之。或者说,对无效报警要“堵”也要“疏”,堵住那些恶意或者无聊的报警,疏导那些虽非警务业务但属其他职能部门管辖的问题和投诉。实际上,目前无效报警泛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反映问题、请求帮助的其他渠道不畅通,有些职能部门的服务不给力,各种公共服务热线几成摆设。给110减负,需要其他职能部门肩负起自身责任,同时打通110与其他公共服务热线的联系,让群众有问题、有困难时不再依赖110。

责任编辑:池青(QU0010)作者: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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