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评论] “微骗”岂止是“天真”惹的祸?

2016-12-26 15:59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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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280元、560元、1120元或1680元押金,就可以获得一份“微商推广”的兼职工作,每天动动手指把3条广告转发到微信朋友圈,就可赚到最高150元日薪,这样的好事你动心了吗?这是一个圈套,“手机易点赚”、“11B工资群”、“9中级工资群”等十多个微信群一夜之间人间蒸发,千余人几十万元押金无处讨要。(12月26日 《新闻晨报》)

轻松日赚,推荐有奖,点击转发可领工资,微信实现创业梦……这些富丽堂皇的宣传和推介语确实让人心动,而区区数百元的入门押金和月后返还、每日红包打赏领取工资等等,更是让不少人激动难捺,但如果问问“天上会掉馅饼吗?”“世界上有如此轻松而且毫无门槛的赚钱机会吗?”恐怕很多人就会迟疑起来。很明显,如果稍有常识就该明白,这不过是利用了微信这种新颖的即时通信工具而实施的传销骗局而已。但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上当呢?大部分人把这中骗局的得逞都归纳为上当者的无知和天真,这也许是有一定存在理由,但“微骗”的得逞,有岂止是“天真”惹的祸呢?

目前,职能部门对于传销和类似传销的骗局打击力度空前,效果也让人欣慰。但在执法打击和被打击面前,从来都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式的此消彼长的较量。在强势打击和执法高压面前,传销注定要剑走偏锋,寻求另外一种生存的通道,盯上网络、微信等现代化的通信工具,恐怕也是在所难免。就像以往传销由人人之间,演化到利用电话行骗,到后来网络行骗,微信的普及之下,传销岂能放过这个新生的载体和平台?

因此,工商、公安、通信等部门应该意识到这个恶性趋势的存在和猖獗生长现实,及时将打击传销骗局的辐射范围延伸到网络、微信、qq等即时通信领域。何况日常此类案件也并非孤例,有关职能部门早就该有针对性地象平时打击传销骗局一样进行宣传、打击了。从这个侧面而言,受骗者的天真,恰恰是现实中打击治理的不够,有关部门的行为干预不到位可窥一斑,这种结论其实也是对有关部门实施打击治理传销等非法经济行为的也一个提醒。

微信是一种及时通信工具,微信群是一个特殊的社交圈,其自由、虚拟的特点,需要隐私的保护和法律对隐私的绝对尊重,但这一切都仅仅是限于行为合法上。同时,对于微信扥估计是通信工具使用而言,软件开发管理者自然承担着管理责任,保证其依法运行、保证在法律框架内合法沟通交流,也是监管部门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虽然有隐私条款,但在保障隐私的基础上,依法监控和及时发现并处理不法行为同样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从这个角度而言,腾讯公司作为微信等及时通信工具的开发者和管理者,应该有责任去发现、过滤乃至是采取封号、举报等方式,对涉嫌传销的“微骗”行为进行监管,不仅仅是一种法定责任和义务,更是对用户权益的保障和保护。“微骗”的出现,虽然让“天真上当”变得容易和可笑,但背后却无法回避腾讯公司等监管不力的缺憾乃至是失职失责因而,面对“微骗”,不能以“天真惹祸”而处,腾讯公司更应该反思监管的失职失责,有必要时,也应依据情节追究其携从违法的责任。如果监管责任到位,别说“微骗”,恐怕是稍微的违法凤雏草动,也会及时预防处置到位而消于无形不至于演化成为骗局。

“天真”是很有意思的词语,背后折射出的是一种自嘲和无奈。但“微骗”的轻松得逞,也让人不由对这种“天真”产生匪夷所思的惊讶:为什么就不能拒绝不劳而获的诱惑?为什么就不相信劳动创造价值的规律?为什么就偏偏对天上掉馅饼执着得如此“可爱”?……擦亮慧眼,恐怕更需要公众劳动意识的普及,以及劳动创造价值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普及。

朋友们,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不动手是不可能创造财富和收入的,还是擦亮自己的一双慧眼,避灾成为上当受骗的“天真可爱”了吧。(千龙网香山评论特约评论员 许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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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雪峰(QU0017)  作者:许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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