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评论] 谁给了老师对学生罚款的权力?

2016-12-23 09:09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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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牟县一所高中一名高二学生反映,班主任对违纪学生实行罚款,每次十元,这种罚款让人难以接受。老师称,这一做法是班长提议执行,本着自愿的原则,不强迫。老师称,有些学生难管教,这一做法也是无奈之举,只是希望能督促大家认真学习,好好复习,准备期末考试。(12月22日大河报)

罚款有二种,一是权力行为也称行政罚款,必须有法规依据,如违章罚款、污染罚款等。二是平等协议行为,依据协议罚款,如银行罚息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这个老师用罚款管理学生,出发点是为了让学生认真学习。但作为老师,应该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不能做违纪违法的事情。这位老师这样做,明显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搞乱了正常的教育秩序,试想,如果每个老师都这样做,那学校还像学校吗?

老师用罚款管理学生,除了法律禁止,从教育效果上来讲也是不理性的。学生是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规定: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但如果用经济手段来以罚代管,不仅可能会激起学生逆反心理,有害无益。学生乱罚款后,一方面回家后向家长难以启齿,但心里很不痛快,心理压力巨大,很容易给未成年人心理造成一些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交了罚款后,学生只能靠节省伙食费来弥补,这样可能会对学生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如果罚款多了,孩子就必须告诉家长,这实际上是对家长罚款。另外,也有可能私下里向人借钱,或偷偷地拿父母的钱,一旦养成了不好的习惯,可谓后果很严重。

老师用罚款的办法管理学生,也说明这位老师在教育方法上已黔驴技穷。老师应该不断创新教育方式,不断改进教育方法,要提高自己的个人魅力,用各种正面的积极向上的正面形象引导学生。或者采取学生自我管理的方式、自我教育的方式,养成自主学习的良好氛围。这位老师用罚款来管理,实质上是“病急乱投医”,是一种偷懒,显然偏离了正常的教育轨道。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能只注重升学率,更应注重育人,老师要把更多的精力与学生进行思想上的沟通,而不是用罚款等强制手段管理学生。学生是一个有思想、有情感的社会人,学校和老师都应该给孩子提供一个温馨、有序的教育环境,提升规则意识和法制意识,千万不能做出罚款那种既不符合法律,又不符合教育伦理的事。

责任编辑:李泽杰(QU0016)  作者: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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