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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女童跟着家长横穿马路,但家长不知道的是,孩子突然折返,结果被疾驰而来的汽车撞飞……近日,常州经开区交警大队公布这起重大交通事故的案情。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双方应当承担共同责任。(12月22日《现代快报》)
很显然,这起悲剧的发生跟家长的“没监管”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如果家长能够尽监管责任,6岁女童就不可能独自横穿马路,这起悲剧就不会发生。从这点来说,交警因家长“没监管”而判家长“也担责”是公平的、合理的,也是必须的。
但透过这起悲剧,我们不能只看到家长的“没监管”,更应该看到家长对儿童交通安全教育的缺失。
这两天看到的两件小事足以说明问题。前天经过一个路口时,正是红灯。一群人都在等红灯。有位母亲却带着四五岁的孩子直闯红灯,孩子说,妈妈,幼儿园的老师说不能闯红灯呢。母亲说,没事,现在没车;而在昨天,我经过同一个路口,也是一位母亲带着孩子,也是红灯。孩子调皮,要挣脱母亲的手跑向对面。母亲坚决拉住他,并告诉他说,你看,对面是红灯,很危险,不能闯的。
同样是母亲,为何在对红灯的问题上如此不同呢?难道是前者不爱孩子吗?显然不是。这是因为,前者心存侥幸,觉得闯红灯不会有什么危险。殊不知,“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带着孩子闯红灯,会让孩子在幼儿园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被颠覆。长此以往,必会在孩子心中种下“闯红灯没事”的错误意识,这会给孩子带来极大危险。
6岁女童之所以遭遇意外,固然有轿车超速之因,但若是家长平时给孩子进行了正确、必要的交通安全教育,且家长身体力行,就能让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这起悲剧或许不会发生。值得注意的是,在6岁女童被撞之前,她的母亲是在没有斑马线的马路上横穿的——这是一种错误的身体力行,当然给孩子也发出了“马路可以横穿”的错误信号。
这起悲剧不但给女童家人带来了终生难以愈合的伤痛,也给所有的家长敲响了警钟。孩子是家长的心头肉,每一位家长都必须从现在开始不但要以身作则,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潜移默化地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而且还要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及时纠正孩子不良交通行为习惯,以此逐渐让孩子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期待6岁女童被撞身亡的悲剧能够唤醒更多家长沉睡的交通安全教育意识,期待所有的家长都能当好孩子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任老师”。如此,才能让孩子远离交通意外,平安成长。
新闻细读>>>6岁女童横穿马路被撞 因未尽到监护职责,家长也要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