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评论] 别让收费站成为救护车过不去的“坎”

2016-12-16 15:26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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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乐山市夹江县中医院派出一辆救护车从乡下接一位车祸伤者回医院。不料,救护车准备驶出乐雅高速夹江南收费站时,驾驶员和收费员却为该不该交12元过路费起了分歧。载着伤者的救护车停车长达24分钟,最终伤者家属缴费后,救护车才驶离收费站。(12月16日 网易新闻)

近年来,救护车与高速收费站“对对碰”的事情屡见不鲜,收费站该不该收救护车的行车费;由谁来付费;救护病人出了事故由谁负责;成了人们讨论的热门话题。

收费站该不该收救护车过路费,不能看收费员心情,更应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来搞清楚。不过到目前为止,根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没有明文规定对救护车不收过路费,这也是救护车和收费站矛盾的根源,也降低了救护病人的效率。毕竟救护病人是人命关天的事情,相关部门应该加紧制定法律法规,避免救护车与收费站类似矛盾再次发生。

是否收费是收费站亟需解决的问题,而由谁来付费,也是不可避免的话题,是医院来付路费,还是病人来承担路费呢?医院承载着病人的生命,讲究分秒必争,承担着治病救人的义务,病人及家属又会把救护车支付过路费看做理所应当。政府及卫生部门应该把这个付费人确定清楚,避免这种不知谁付费的问题,当解决了这个问题,也就避免了为过路费而耽搁病人“救命”的宝贵时间的情况。

生命是最可贵的,无事还好,要真造成了严重后果,谁能免得了责任的追讨和良心的谴责?面对这个问题,政府相关部门更应该好好谈谈,把救治病人放到首位,把生命健康的风险率降到最低,在怎么说,与人的生命相比,那么小小的过路费又算的了什么呢。

救护车和收费站时间的矛盾,还有很多可探讨的空间,但无论如何,等待救援的生命禁不起讨价还价的消耗。生命是可贵的,也是脆弱的,别让收费站成为救护车过不去的“坎”。

责任编辑:池青(QU0010)  作者:白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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