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宪法的光辉照耀生活的每个角落

2016-12-05 09:21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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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让宪法的光辉照耀生活的每个角落

今天是中国的第三个“宪法日”。做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发挥着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的功能,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日的确立诠释了党依法治国方略的决心和信心,有利于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使人们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有利于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有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我国宪法的国际影响力,也标志着中国高度法治化的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每个国家的宪法日都是本国国民的狂欢日。美国的宪法日则举办新公民的入籍仪式,在重要的周年纪念日,美国总统还会发表讲话。同时,美国联邦机构还会为雇员提供有关宪法的教育和训练材料,一些接受联邦拨款的教育机构也必须举行有关美国宪法的教育项目;俄罗斯一般会组织多种多样的庆祝活动,从总统演讲到群众游行,甚至是还举行过选“宪法小姐选美”活动;丹麦在宪法日的这一天举国悬挂国旗,政治家们出来发表演说,宣传自己的政治见解,选民们则悠然自得地坐在草地上休息,享受宪法为他们带来的自由权利;挪威的宪法日也是挪威的国庆日,在这个盛大的节日里,你会看到成千上万的人穿着民族服装游行欢度佳节,国王也一起参与庆祝活动与民同乐;波兰总统则在这一天向无名英雄纪念碑敬献花圈并在总统府举行授勋仪式……等等,各国都通过举国欢庆的方式让宪法更加深入人心,让法律在公民的心中落地生根。

中国的宪法经历了长久的发展历程。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就有了自成体系的成文法典,汉唐时期的法典就已比较完备,但漫漫人治史,使古人常把“盛世”的想像寄托在“明君贤臣”身上,在清朝末期乃至民国时期的宪法也只是徒具形式而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所以最终逃不过“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治乱循环。新中国成立后,共产党意识到只有法治,才能为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近几十年来,在宪法的周围,一大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不断涌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黄金罗盘。在我们这样一个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的大国,要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必须秉持法律这一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手段。国家确定宪法日两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从官员到民众,都展示出了中国公民对宪法这个众法之源的敬畏、对人民权利的尊崇和对依法治国的信仰,这种信仰,犹如太阳之于天空般照耀着国家法制化的进程,让我们更有规则、更有意识、更有秩序地行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康庄大道上,

宪法乃国家之重器。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通过界定权力和权利来分配基础性资源,构建起在修改之前不得任意逾越的法治框架。在一定意义上说,宪法集中反映了一国社会各阶层的协调意志,因而是最大的社会共识。所以,宪法乃国家之重器,犹如定海之神针。中国当下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社会也进入“转型期”,改革更是进入“深水区”,党和国家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也前所未有。这些蕴含在发展中的问题不容小觑,要解决这些发展中的问题,必须做到政治与法律层面上的调整和相适应。一切难题,都只有在改革中破解;一切改革,都只有在法治中实现。所以对宪法日的确立,既饱含着历史的重托,也是对现代化的积极回应。

让宪法精神成为全民的法治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宪法日的纪念本身是一种形式,形式的作用在于对内容进行沉淀和升华,可以激起内心的神圣感,实现情与理的交融。作为国家主人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主体的人民,如果都能按照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办事,积极主动地把依法应该承担的各项义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就能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让法治信仰“望之俨然,即之也温”。

今天我们纪念宪法日确定两周年,不仅仅是为了纪念八二宪法的颁布,更重要的是,通过对宪法日的纪念,让宪法的精神融入我们每个人的血液中,让宪法的光辉照进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

责任编辑:姜雪峰(QU0017)  作者:杨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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