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20日开始,兰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为此,兰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称市政府将采取免费乘坐公交车、增加公交车次和延长公交车运行时间等措施,最大程度地减轻限行给广大市民带来的不便。同时,市政府向广大市民表示深深的歉意,也希望大家给予理解和支持配合。(11月20日 央广网)
从报道的情况看,兰州市政府出台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临时公共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缓解大气污染。众所周知,机动车尾气是大气污染的“元凶”之一,通过限行临时举措减少机动车尾气对大气的污染,一直是不少地方防治大气污染的应急做法。面对连续19天的污染天气,兰州市政府在借鉴各地有益经验、及时出台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应急措施之余,还不忘为应急举措给市民带来的不便致歉,显然是对公共政策可能限制公民权利负面影响的有效矫正,无疑彰显了理性的法治意识,值得充分肯定和点赞。
或许,有人认为兰州市政府的做法有作秀之嫌。既然是为了缓解大气污染,限行机动车本无可厚非,这种为维护公共利益的临时车辆限行政策,即使会给公众带来诸多不便,也用不着道歉,因为公众可以理解。其实,这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
在笔者看来,尽管出台车辆临时限行应急之举是缘于缓解大气污染,公众能够理解并且支持,但这并不意味着因为有了公众的宽容和理解,政府就可以忽视应急举措可能给公众带来的诸多不便。从这种意义上说,兰州市政府在施行车辆限行应急举措的同时,以真诚的态度对临时应急之举的负面影响向公众致歉,更显得弥足珍贵。
从法理的角度看,对车辆限行,涉及到对公民财产权利行使的限制,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必须要规范在法治的框架内。关于车辆的限行,法律有着严格的规定。出台车辆限行的行政强制措施,除了必须要取立法机关的授权外,还应将其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尽管目前我国不少地方政府已经通过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取得了实施车辆限行的权力,但要清楚地认识到,这种通过授权许可而予以施行的强制行政措施,始终是以限制公民财产权利的正常行使为代价的。这就要求拥有公权力的政府,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对公权力行使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予以最大程度的弥补,这是一个法治政府最基本的依法行政原则。
因此,在这种角度上,兰州市政府预见到临时限行车辆带来的负面影响后而向市民致歉,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多此一举,更不是心血来潮的作秀,它所体现的,是法治意识的回归,不但完全必要,而且还理应成为消减公权力行使负面影响的标配。
任何公权力的行使,无不以不损害私权利为理想追求。然而,公权力和私权利之间的平衡,又确实难以达到最佳状态,甚至在更多的时候,为了公共利益而不得不牺牲局部的私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公权力行使的政府,就必须对公权力行使过程中的负面影响予以必要消减,才能真正体现公权力是为公共利益而行使的立法本意,释放出公权力维护公共利益的更多善意。
一言以蔽之,兰州市政府就车辆限行给市民带来的不便真诚致歉,看似不起眼,但实质上反映了政府在公权力行使中对私权利不得已损害的基本态度,无疑为各地消减公权力行使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提供了可供借鉴和复制的范例。这是兰州市政府推行车辆限行强制措施向市民道歉的最大示范意义。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期待各级政府在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秉承尊重私权利的法治思维,让政府道歉成为消减公权力负面影响的标配,从而真正以对私权利的最大保护,让公权力的行使赢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千龙网香山评论特约评论员 张智全)
新闻细读:兰州市政府就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向市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