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评论] 为贾敬龙喊冤前请先搞清事实真相

2016-11-15 10:45 千龙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这些天,律师、学者、媒体等热火朝天地为贾敬龙喊冤免死。他们的态度是坚定的,情绪是激愤的,口号是高大上的。

我们吃瓜群众也不免摩拳擦掌,想加入这热闹的队伍之中,为着国家的法治建设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振臂高呼。

且慢!除了“河北农民贾敬龙因婚房被强拆失去婚房愤而枪杀村主任”这条充满导向性的标题式案情之外,我们对于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了解多少?事实真相是否如同媒体、学者和律师所称?

也难怪,只要有了强拆、杀官这种唱词,不愁不燃爆观众的激情与热血。有仇恨官府者,有同情弱势者,有赞颂抗争者,均感同身受,自动代入。

不过,作为民间福尔摩斯以及在网络里浸淫已久经历过反转再反转再再反转剧情并且有着独立思考精神的我们,怎么能够轻易地偏听偏信受人煽忽?公平、正义首先要建立在事实真相的基础之上。综合媒体披露的全部信息,我们来抽丝剥茧,寻求真相。

真相之一:

拆迁房户主系贾敬龙父亲贾同庆

拆迁的房子并不是贾敬龙的,户主是其父亲贾同庆。贾同庆不仅与村委会签了协议同意拆迁,并且已经拿到了两套平价房及拆迁补偿款。贾敬龙对该房并没有所有权和处分权。网上称该拆迁房是贾敬龙的婚房,且不说将父母的住房作为自己的婚房是否合适,其父亲拿到的两套房里的其中一套已经给贾敬龙作婚房,但贾敬龙坚持要在拆了一部分的老楼里结婚,导致他的女友认为其性格过于执拗,而与其分手了。“婚没结成媳妇没了”,贾敬龙并不反省自己,反而迁怒于别人,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真相之二:

密谋近两年,购买枪支并进行改装实验

我们来捋一下时间点。2013年5月,贾敬龙父亲的房子被拆迁;2014年10月,贾敬龙买枪,并对枪支进行改装,击发实验;2015年大年初一,贾敬龙开枪射击被害人头部,杀死被害人。

如果在拆迁当时案发,我们还可以说贾敬龙一时失控,激情杀人,情有可原。可是,在近两年的时间里,贾敬龙经过了周密谋划,作了充分准备,购买轿车、3把射钉枪和1盒射钉炮,并经过改装实验,确定枪支具有杀伤力,明显属于有预谋的报复杀人。

真相之三:

大年初一在众目睽睽之下持枪杀人

在春节的大年初一,在万家团圆、欢聚一堂的氛围中,在村里团拜会的文艺表演现场,贾敬龙当众行凶杀人,对于被害人的家庭来说,不仅永远失去了至亲,而且从此以后节日就是祭日,这种痛苦会成倍增加。对于当场目睹案件发生的群众甚至当地民众来说,同样也造成了心理恐慌和伤害。足见贾敬龙杀人犯意之坚决,作案手段之残忍,犯罪后果之严重,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之大。用我们朴素的情感和正义感来体会一下,你还能有勇气告诉我这不够恶劣?

真相之四:

贾敬龙不构成自首

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以为贾敬龙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判处。可是贾敬龙作案后是怎样做的呢?开车逃跑,开枪拒捕,所谓“自首”短信并未发出。话说回来,即使有自首情节,也不是一定就得从轻判处,还要综合全案情节来判定是否从轻。之前的药家鑫案认定了自首,不是也判了死刑吗。

真相之五:

被害人不存在严重过错

在贾敬龙的案件中,贾敬龙的父亲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已经签订协议同意拆迁,并且拿到了相应的拆迁补偿,其房屋被拆迁属于合法拆迁。被害人作为基层干部,组织拆迁是其工作职责,属于正常履行职务。因此,并不存在严重过错。

我们都期待着司法的公平和正义,期待着社会更加美好,也共同为之努力奋斗。可是,将一方当事人的意图包装成民意,经过别有用心之人推波助澜,以操纵舆论裹挟司法,其结果将会与我们的美好愿景背道而驰。我们都不希望自己成为那些被误导、被利用的人吧。

责任编辑:池青(QU0010)  作者:刘文

猜你喜欢